他见过塞北的大雪,当时天地一片雪白,银装素裹,满眼望过去,只有一种颜色,那就是白色。
白色,有的人会觉得这是纯洁的颜色,但是时间久了就会让人感觉到冰冷与不适。
特别对他这样活在野外的人来说,白色是灾难的颜色,每一次大雪过后,总是有很多动物会死。
阿飞并不知道,其他人对白色的感觉是不是同他一样,但是他很确定,一个人如果对白色痴迷到病态的地步,甚至自己的皮肤都是不健康的苍白,这人大概是有病的。
更不要说,宫九一直以一种难以言语的眼神盯着他看。
阿飞道:“你在看什么?”
他的声音其实挺冷,又有青年特有的清凉感,听在人的耳中,只觉得有清泉在心田上潺潺流过。
宫九听见他的声音,眼神变得更加可怕。
他道:“你的声音虽然不像叶孤城,但是说话的语气却有点像。”
这句话一出,阿飞哪有不知道对方的目标究竟是谁,只可能是叶孤城。
阿飞冷冷道:“你要用我来威胁他?”
当他冷眼看人的时候很有一番威力,然而他的视线落在宫九身上,却不痛不痒。
甚至可以说,这是很让他喜欢很让他兴奋的眼神。
咚咚——
咚咚——
宫九的心跳快了两拍,与心跳同步的,还有从骨子里泛出的麻痒。
啊,糟糕。
他想,自己又想犯病了。
他的病虽然并没有因为武功更上一层楼而被治好,但最起码变得可以控制,如果宫九不想在阿飞面前发病还可以暂时克制,但等到晚上,一定要找个人狠狠地将他抽打一顿才能疏解。
他没有失态,但那张写满了高傲的脸上却绽放出不一般的笑容,这笑容显得病态而艳丽,就如同宫九的白皮肤上镶嵌着一双黑亮的眼睛。
极致的黑与极致的白。
这是一种美,虽然很诡异。
阿飞想,这人在他眼中,竟然不像是一个人,倒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的鬼。
宫九道:“我不会用你来威胁他。”
他道:“我只是用你来引出他而已。”
阿飞道:“引出?”
他道:“如果你堂堂正正地挑战他,他一定不会拒绝。”
就算对象是宫九,如果执剑客之礼上门挑战,叶孤城绝对不会拒绝。
这是他身为剑客的剑客与骄傲。
宫九也知道,但他不会那么做。
所以他对阿飞道:“如果我那么做,就一点趣味也没有。”
趣味?
这个词让阿飞的眉头一挑,他完全不能理解。
宫九又道:“更何况,一场名垂千古的对决一定要有合适的观众。”
他道:“你应该感到荣幸,因为我认为你有观战的殊荣。”
他道:“全天下有资格能看我与叶孤城对决的只有三个人。”
阿飞就是其中一个。
他转头,透过不大的窗子看窗外的景象,熙熙攘攘的街道,庸庸碌碌的人,种种景象随着马的奔跑从眼前掠过,某一瞬间,他几乎以为自己看见了众生百态。
众生都是低劣的,都是不值得他看的。
宫九忽然想到了无名岛的大海,不是这里的无名岛,倒是小老头还在时那个无名岛,他坐在沙滩上看海,可以看一天两天三天。
别人都不知道他在看什么,有人说他在看潮涨潮汐,有人说他在看太阳从海平面上跳出东升西落。
宫九想,他自己在看什么?
就算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看什么,他只是单纯地喜欢发呆而已。
宫九经常搞不懂自己想要什么。
一个人,应该有自己喜欢的事,自己喜欢的物,但他除了疼痛,好像从来没有发现有什么事自己特别喜欢的。
他原本的目标是向那个男人复仇,然后当上皇帝。
为什么对皇位执着,因为他有野心,但为什么有野心,好像又找不到答案。
宫九想,所谓的人生,很多事情都是找不到答案的,所以他才会成为一个随性的人。
他的很多行动,是源于兴趣与执念。
阿飞道:“你说你与叶孤城对决会名垂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