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天胤和夏芍牵手出了门,这天是两个人领证的好日子。
但两人却没先去民政局,而是将车开到了京城大学门口。
门口,元泽、柳仙仙、苗妍和周铭旭早就等在那里了,除了衣妮骨折还在医院休养外,人都到齐了。
夏芍一下车来,便遭遇了柳仙仙袭来的爪子。但那爪子还没碰到她,便在徐天胤冷厉的目光里软趴趴地收了回去。
柳仙仙讪讪地笑,手上没得到便宜,嘴上可不饶人,“怎么,有的人又是大难不死,又是带球归来的,听说老公升官了,公司跨国了,身价蹭蹭地涨,还记得来京城大学这小地方看我们?”
她向来是刀子嘴,得理不饶人,夏芍这回却没与她斗嘴,而是笑看着她,上前给了她一个拥抱,“这段时间,让你们担心了,是我不好。”
柳仙仙顿时眼圈红了,向来嘴快的她,竟然一句也说不出来了。原本,她准备了很多数落夏芍的话的,总觉得不说说她,就对不住他们这些人前段时间以为她回不来的时候,喝的那些酒,掉的那些泪。
这段时间,是她在当年失去母亲后,人生里最灰暗的时期。朋友生死不明,那个血缘上是她父亲的男人丢官落马。他来找过她,年前还风光无限的石部长如今落魄失意,他说他可能会坐牢,他说希望她能原谅他。她拒绝了他,原谅他是她母亲的事,而她母亲早已不在人世了。
她大哭了一场,母亲的墓碑在家乡,她打算暑假回去为她扫扫墓,告诉她这个男人说的话。
她原本以为,母亲的墓她还能回去扫一扫,而朋友的墓大概永远都不知道在茫茫昆仑的哪个山头。
还好,她回来了……
夏芍拍拍柳仙仙,她从不是个在人前表露脆弱的人,在看见她落泪的一刻,她也心中五味杂陈。许久之后,她放开她,又走过去给了其他三个朋友一个长长的拥抱。
苗妍早就哭得不成了,周铭旭给她递纸巾,苗妍便转头到他怀里哭,两人的关系一眼就明了了。只有元泽脸上还挂着笑,虽然那笑有些恍惚,但总归是开心的。
“上车吧。”夏芍迎着晨早的阳光,露出微笑,“带你们去个地方。”
四 人一愣,但都没拒绝。这时候,京城大学门口已经聚集了很多人,华夏集团收购了大和会社的事早就传开了,她一出现,自然是人群的焦点。更别提徐天胤也在,他 穿着身黑色的衬衣,气质那么孤冷,冷俊的五官却让人看得移不开眼。他谁都不看,目光只在夏芍身上,她转过身来的时候,他那冷到极致的眉宇瞬间便像被暖阳照 到,像融化了的冰。
四周静悄悄的,一行人在众人的注目礼中上了车,远远驶离了京城大学。
当到了地方之后,一下车,四人齐齐傻了眼。
“民政局?!”
夏芍笑着下车,“请你们当见证人,干不干?”
苗妍和周铭旭顿时露出惊喜的表情,柳仙仙明明眼里是开心的,嘴上却道:“见证人?多少钱一天啊?够不够老娘旷课挂科的补考费啊?”
唯独元泽目光微顿,笑容里融了太多复杂的情感,但却抬眼笑了笑,走到徐天胤面前,对他伸出了手,“徐将军,恭喜。”
他如今已经不是高中那时躺在病床上吃着夏芍削的苹果,对着徐天胤挑衅的少年了。他已经二十一岁,能承担苦涩,也能坦然祝福。
徐天胤难得将目光从夏芍身上移开,看了元泽一会儿,点头,伸手与他一握。
这天,民政局里登记的新人不少,徐天胤和夏芍出现的时候引起了不小的骚动,两人在朋友的簇拥下办好了登记的手续。当小红本到手的时候,看着上面两个人的合影,徐天胤再次抱住夏芍,轻轻笑出声来。
这天是大喜的日子,晚上要回徐家吃饭,中午夏芍便请朋友们去了酒店,摆开酒席,大家提前庆祝。
吃饭的时候,夏芍将前段时间自己在昆仑山的经历说给朋友们听,哪怕是省去了那些惊险的场面,她觉得她也有义务向他们有个交代。毕竟那段时间,他们为自己担心了。
她故事是讲得不惊险,但听的人又不傻,怎能真听不出来?听她说故事的时候,席间气氛沉默,连动筷子的人都没有,只有徐天胤时不时探一探夏芍面前的水杯,冷了便给她换上温的,一只手却始终在桌面下握着她的手,不曾有半分松开。
四人正听得沉默,夏芍笑着站起来,一人面前递了一张红色的信封。四人一愣,打开一看,正是婚礼的请柬!请柬是夏芍和徐天胤两人亲手写的,时间在十月一号,国庆节。
每年五一、十一都是年轻人结婚的大日子,传统上结婚是要合双方八字,算婚时吉日吉辰,但有些年份并不适合算日子,比如寡年、刑克之年,亦或者家中宗教信仰不同。在这些时候,民间有“撞日子”的说法,即选取传统的大节举办喜事。节日里人多,人气便旺,煞气等不吉多会被冲散,同样能吉祥顺利。
但徐天胤和夏芍的婚礼选在这一天,却并非因为这些原因——这天是夏芍特意定的。
这天是徐天胤的生日,也是三岁之后,每年都让他痛苦的日子。三岁时,因为他要去游乐园,他失去了父母,失去了童年。他的生日他从此成为他自责的梦魇,这一天的不幸困了他许多年,因此,她要在这一天补他一个幸福。
一个可以让他在以后的人生里,可以因这天而感到开心的幸福。
她的心思只有他知道,在座的朋友们却不懂,因此大家齐齐看她的肚子,“十月?会不会太累了?”
“刚进九个月,还不到预产期。放心吧,我没打算大操大办,请的都是朋友,你们是不会让我累着的。”夏芍笑道,脸上都洋溢着幸福,说完便看向周铭旭和苗妍,“你们呢?什么时候让我喝你们的喜酒?”
两 人的脸顿时都红了,元泽和柳仙仙都笑着看去。柳仙仙揭两人的底道:“你那时候不在,真是没看见,有些人平时看着憨憨的,打起架来不要命!那个姓谷的,看着 家世不错,心眼也多,居然脚踏两只船,还想着吃小妍的豆腐!结果有些人就恼了,校门口把人给揍了一顿,打去了医院,自己也进了医院。姓谷的老爹找上苗董, 苗董这才知道某些人对自己女儿的心思。这小子傻人还挺有傻福,苗董还挺喜欢他,这不,听说暑假的时候要让他去趟公司,跟着学经商呢。”
夏 芍顿时笑着看向周铭旭,周铭旭忙解释,“别听仙仙添油加醋。哪是去公司?是去缅甸那边,跟着一些老师傅摸摸玉石的门道。苗叔叔看我也不是经商的料,但是听 说我学的是考古,对古董有点眼力,就想让我试试往玉石鉴定方面发展。我也想试试看,所以已经答应了,这个暑假就不回家了。”
夏芍闻言,含笑点点头,心里欣慰。她走之前,那个因得知苗妍的家世而有些自卑退却的男孩子,已经懂得争取了。虽然他眼里还是有忐忑,但敢于迈出一步,敢于迈进他不懂的领域,只为配得上喜欢的女孩子,他已经成长了。
“去吧。你从小就对古董感兴趣,又喜欢考古,耐性是有的。玉石虽然与古董不同,但也是个很有趣的领域,你这喜欢钻研的性子再适合不过。只要感兴趣,肯下苦功,就能有成绩。”
“嗯!”夏芍的鼓励对周铭旭来说,无疑是最好的强心针。只是一句话,便让他信心增加不少。
夏芍看一眼朋友们,周铭旭的未来定了,柳仙仙和元泽的未来也定了,朋友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挺好……
只是,看着这些朋友,夏芍知道,还有一个人,她很久没见了。
……
夏芍见到杜平的时候,是在一个小巷里。傍晚霞光如火,染红了巷子里蹲在地上的人。他刚打过一场架,身上都是伤,头上还在流血,地上倒着几个人,呻吟着爬不起来。
他转过头来的时候,看见一名女子从巷子尽头停下的车里走了下来。她逆着晚霞,一身白裙,裙角在傍晚的霞彩中渡上一层金粉,映得肌肤粉玉一般。
他看不清她的眉眼,心却在这一刻开始跳,思绪在这一刻恍惚回到很多年以前,那时的她刚刚十五岁,也是一身白裙子,出现在村子口,脸颊粉玉雕琢,眉眼笑盈盈,她在村口叫他们,“翠翠姐,杜平哥,胖墩……”
时光眨眼飞逝,那一幕却好像永远都在眼前。
眼前却递来一样东西,霞光里泛着冷冷的光泽,也刺破他的回忆,一晃神,他不再身在当年的村口,而是在大城市脏乱矮窄的巷子里。他一身血污,她一身洁白。他看见永远也不会忘的眉眼,看见她显怀的身子,看见她手中递来一张银行卡。
他怔住,看着这张银行卡,不知她什么意思。
“你的东西,还你的。”
听着她淡淡的声音,他的眼里顿时有被刺痛的自嘲。对,这是他的东西,一百万,他这几年大学没怎么读,给人当保镖当打手当狗使唤赚来的全部。他的全部,在她眼里不过九牛一毛,当然瞧不上,当然要还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