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叔成宁觉得,是时候该敲打敲打他这位下臣了,不该和羌族首领走的如此之近,不然有通敌卖国的嫌疑。
故此,太叔成宁一大早就到了季莘府上,却不想竟看到了方才那幕。
作为一只被陆小孩鄙视了两年多的皇帝,太叔成宁觉得太叔重行这只大猪蹄子,这么可爱的小姑娘你居然都下得去手!你还是他亲爹吗?你要不要脸?我想要小棉袄还没有呢!
在近日里得知自己即将喜得第一胎的太叔成宁虽不喜陆嘉,但脸上的喜色却是怎么都掩盖不住的。
故此,对战太叔重行时便多出了那么几分狠劲。那是老父亲的愤怒。
太叔成宁的武功自然比不上太叔重行,但他卑鄙啊,他无耻啊。
太叔成宁的身上带着短刀、匕首,甚至那刀刃上还带着毒。所以太叔重行应付起来便有些吃力。
“呵。”看着面前的太叔成宁,太叔重行冷笑道:“堂堂一国之君,居然如此卑劣。”
太叔成宁表示这都不是事,能赢不就好了嘛。
“我的好表弟,你怕是忘了自己是怎么当上这皇帝的了?”太叔重行一脚踹在太叔成宁胸口,太叔成宁飞出去五米远,撞到梧桐树,吐出一口老血,头上被盖了一层绿油油的叶子。
苏娇怜躲在屋子里,正想着要怎么去搬救兵,就听满嘴鲜血的太叔成宁冷笑道:“堂堂腾霄阁阁主,居然是名满天下的皇城第一君子。此事怕是比朕那事,更能激起千层浪。”
第130章
太叔重行确实是没想到,这太叔成宁居然能猜到自己的身份。
但就算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又如何呢?他太叔成宁表面上看着是一国之君,到底还是一只掀不起风浪的小蚂蚱,敢跟他太叔重行斗,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
院子里的气氛诡异而严肃,太叔成宁错眼看到从雕花木门后露出半张脸的苏娇怜,整个人都忍不住陷入了美好的爱情幻想中。
今天的他如此帅气的英雄救美,娇娇儿一定会爱上他,嫁给他,从此跟他一起走上人生巅峰。娇娇儿的可爱小棉袄也是他的了,嘿嘿嘿。
太叔成宁露出被血染红的一口牙,笑得格外肆意傻帽。
看着面前的傻帽,太叔重行径直出手,想着与其放任这只傻帽扭曲剧情,还不如早早的解决掉。只是善后有些麻烦罢了。
太叔成宁不是太叔重行的对手,方才的对打已是他的极限,但好在,季莘及时找来了帮手。
隔壁王颤颤巍巍的举着手里的扫帚,紧张害怕的双腿发软。
这传说中的皇城第一君子真是名不虚传,居然连皇帝都敢踹成这样。
“季季季季兄啊,我觉得我们是不是……”
“上!”季莘一脚就把隔壁王踹了出去。
隔壁王一句“妈卖批”还没喊出来,就被太叔重行当胸一脚踹到了太叔成宁隔壁。
体弱书生隔壁王看着自己满手的血,觉得自己还可以再抢救一下。
太叔重行杀的人,比苏娇怜吃的饭还多。他根本就不在意今天死的是一个人,还是一双人。
作为有“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名号的腾霄阁阁主,太叔重行觉得今日不见点血,是不能证明他伟大的男主身份了。
转头看向站在院子门口的季莘,太叔重行冷笑一声道:“怎么,你也想来一脚?”
季莘表示自己有家有妻有事业还有头发,不想这么早就英年早逝。
幸好,真正的救兵很快就到了。
当参将领着自己的手下来时,太叔重行正准备最后清场。
苟留一条狗命的太叔成宁和隔壁王相拥而泣。纷纷仰头注视着那个脸戴面具,身姿挺拔修长的男人。
原来被英雄救,就是这样的感觉啊~
陆重行很快和太叔重行缠斗到一起。
这次,陆重行没有掩藏自己的实力,招招式式皆跟太叔重行相似异常。
太叔重行恍然顿悟,“原来是你。”
陆重行专心对战,趁着太叔重行□□之际将陆生谦特意替他磨的药粉洒在了太叔重行身上。
太叔重行当即往后退上数步,然后飞身而走。
空气中弥散着一股浓厚的鱼腥气,就像是哪条咸鱼臭了一百年没有洗澡一样。
陆重行忍着空气中弥散着的恶心,伸手推开了雕花木门。
苏娇怜红着一双眼看到陆重行,立时伸出胳膊要去抱他,却被他身上的味道吓得一退三步远。
“太叔重行与我虽皆百毒不侵,但却最讨厌鱼粉,碰到身上的话就会起红疹,痛痒难耐。”
苏娇怜顿时了然,怪不得方才那老男人逃得那么快。但片刻后,苏娇怜便反应过来,既然那老男人身上会起红疹,陆重行的身上定然也会。
这样想罢,苏娇怜赶紧上去扒他的衣服。
太叔成宁和隔壁王以及季莘相携而来时便看到了苏娇怜这副彪悍的模样。
呃……虽然说英雄救美真的非常容易获得美人心,但你们真的不考虑一下时间和地点吗?
“过会再去,过会再去。”季莘将一双眼红的男人往外面推。
太叔成宁和隔壁王咬着牙,眼睁睁的看着那扇雕花木门被关上,连个缝都没有留。
屋内,苏娇怜扯开陆重行的衣襟,便看到他白皙肌肤上起了大片大片的红疹,蔓延至全身,只需要几秒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