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解决生理问题的时候他都说个不停,时不时一声吆喝:“你俩站在上风口啊!别让我给熏着!”
“其实今天中午那草还挺好吃的,甜丝丝的味儿还不错,生吃也好熬汤也好,唉,可惜是有毒的。”
“哎哟药丸!中午我吃的那种草长啥样来着?我忘了可咋整啊!难不成我还得吃一遍?你俩还记得不?”
帝君叹口气,答:“记得。”
唐侨没良心地捂着嘴笑,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从自己为数不多的存量里匀出了一卷纸。
帝君深深吸一口气,闭住气走进小树丛给拉肚子的大黑牛送纸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神农氏,有史料说他和炎帝是一个人。鉴于我没打算写炎黄,所以在这里用了另一种更大众的说法——炎帝和神农不是一个人,是神农氏族的末代首领。
第82章 天神
神农是头勤劳的牛,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生活作息良好, 睡眠质量也特别好。别人睡觉睡得憨实了会打呼噜, 神农睡觉时会无意识地“哞哞”叫, 还时而磨牙时而说梦话, 梦中也在背“天将降大任于斯人”。
唐侨和帝君对视一眼,都无奈地笑了。为了不让后世的科技扰乱魂核记忆,帝君纵有能随身携带的仙居, 也从不拿出来用, 只能委屈两人以天为被以地为床。
夜晚的月光皎白明亮, 看什么都毫不费力。唐侨侧着头, 盯着神农水晶一般的肚子细细打量, 神农整个腹腔都是透明的,好像吃多了荧光剂似的, 能清晰看得到他的五脏六腑。
那些被毒草侵蚀的地方却是黑色的,顺着血管筋络往内腑流动。这些毒都积在他体内, 喝再多的茶也解不干净, 只会随着神农吃下的毒草而越积越多,成为了他身体的负累, 甚至连蚊虫都远远避着他走。
终有一日神农会倒下, 他误尝断肠草而死的结局人尽皆知。历史已经成了定局, 无人能改变。
唐侨明白,鸿蒙塔中像帝君这样的文官想要获得优胜,他们所要做的只是走马观花般看一遍过去的历史, 将现有古籍中缺漏或是错误的地方修正整理。虽明知如此,可她还是忍不住心疼起了神农,想为这个善良淳朴的牛叔做点什么。
在与盘古、女娲与伏羲的相处中,唐侨隐约悟出了这鸿蒙塔的规则,鸿蒙塔中每一层都是一个时代,那些杰出古神的魂核都流落其中,几千年无人问津。而一旦有人进入塔内,鸿蒙塔便会自动运行起来,化生万物,沧海桑田,过往的历史在他们眼前层层展开。
这些都是魂核中保留的记忆,它们将过往的记忆呈现给进入鸿蒙塔的参赛者看,将万年间的漫长历史重现人前。
而过程中如果遇到了人为的干预,魂核的记忆便会发生错乱,像先前众仙帮助女娲快速造人,再比如唐侨拿电视机传播科学y知识,都是人为地扭乱了魂核的记忆,导致历史的还原度不高。
这个比赛想让他们做的是历史的过客,匆匆一览后便离开,别参与,也别干涉。然而唐侨看到神农之后又心软了,想来神农终生的愿望都只是变回人形,回到以前的部落,再不用四处颠沛流离。这个心愿成了他遍尝百草的动力之源,连本草经都不过是附带。
到底是帮助神农实现愿望?还是冷眼看着他匆匆碌碌几十年,最后因误食断肠草而死?两种选择在唐侨心头绕了一圈,她几乎没怎么多想,便做出了决定,问帝君:“要不我们带着神农回部落吧?”
帝君被神农的哞声吵得睡不着,正阖着眼养神,慢腾腾掀起眼皮,不明白这话是何意,蹙着眉思量片刻:“怕是不行,天帝先前不是说不许我们过多地干预魂核记忆吗?”
唐侨有理有据:“我查过了,历史上说神农开创了神农氏时代,他识别五谷并教会人们种庄稼,他还首次开辟了以物易物的市场,那必然少不了与人相交。”
“这说明就算没有我们,神农日后也会回到部落,带领子民尝遍百草,成为万人敬仰的古神。不过按照历史,神农大概是在四十岁左右才有了声望的,他现在才三十岁,还得受苦十几年,为什么我们不让这个进程提前一点呢?”
“至于比赛的事,咱俩还排在第一名呢,不会被后面的人超过的。”想起先前用电视机传播知识的事,唐侨忍俊不禁:“就算历史的还原度不高,天帝又说我们瞎搞,但我们帮神农完成了心愿,他的魂核肯定会乐意跟着我们走,这样不也是能增加很多积分的吗?”
话都被她抢着说了,帝君笑笑,寻思着这次比赛中就算保不住前三,拿不到人间定居许可,也能排在前十拿到下界许可,便将比赛的加分细则丢到了一边去,陪着唐侨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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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唐侨是被一阵香味唤醒的。她循着味儿睁开眼,天还没有大亮,帝君还没醒。神农大叔正在熬粥,两堆篝火上架着两口锅。
“醒啦?”大黑牛笑得憨厚,指了指那口小锅:“那锅是你俩的。”
唐侨走近瞧了瞧,原来神农是在熬小米粥。细细一看才知火上的并不是铁锅,问了问才知这是一种果子的外壳,是神农偶然间发现的,被火一烤便坚硬如铁。
黄澄澄的小米在锅里翻滚,光是看着就让人有食欲。神农抻了个懒腰,咧嘴笑:“今天偷个懒,不吃草了,想吃点好的,正好小米粥能养胃。”
会熬小米粥,会捉鱼会打猎会煎药,吃苦耐劳还不抱怨,神农当得上是远古男人的楷模了。唐侨捧起一碗热乎乎的小米粥,试探性地问:“牛叔,你想念以前的部落吗?”
“怎么忽然问这个?”神农一屁股坐在地上,挠挠头认真想了想:“走了十年,早忘了回去的路,也快要记不得我那部落是啥模样了。不过平时看到别的部落十几个小伙成群结队地出来打猎,还挺羡慕的。”
那就是不怀念原先的部落,但渴望群居生活了。唐侨琢磨一会儿,笑了:“牛叔,咱们去找部落吧。”
“那哪儿成啊!”神农慌了神,忙不迭地摇头:“我在他们眼中就是妖物,要是被抓住了是要被架在火上活活烧死的。”
“那就别把自己想成妖物,我有办法的。”唐侨指指帝君,笑眯眯补了一句:“你不信我也该信我夫君,他是天神派来拯救你的。”
神农肃然起敬,怪道他先前瞧这两人就不一般,明明大摇大摆走在路上,别人却好像瞧不见他俩似的;他们两人还能像鸟儿一样飞到天上,便连身边那条名叫饕餮的黑狗都能口吐人言,自然对这天神的说法深信不疑。
可唐侨说她有办法,神农死活想不明白,再往深里问,唐侨却是不肯说了,神农只好闷闷埋头喝小米粥,心中却有那么一丝半点的期待冒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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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神,这真的能行?”神农低头打量着自己的装束,怎么看怎么古怪。他摩挲着手下的布料啧啧称奇,神农活了三十年,十年间走南闯北,也算是见多识广了,他冬天拿动物皮毛裹着取暖,夏天拿树叶蔽体,却从没见过这么神奇的料子。
唐侨绕着他打量一圈,十分满意。这是从帝君的乾坤袋里翻出来的,一顶黑色大兜帽加上一件黑色斗篷,便能完美地掩饰掉神农的牛脑袋和水晶般透明的肚子,寻常人只能看到神农的两根长角——这点她也盘算好了,就说神农是天神派来的使者,两根牛角更能体现他与众不同的身份。
而帝君友情赞助的这件斗篷是个低级的防御法器,让神农认了主,只需他心念一动就能开启飞天特效,不怕糊弄不了远古人。
只是初时必须谨慎一些,万万不能被人摘下他的帽子。等到神农做出了功绩,他在部落中有了威信,想来也再没人敢摘天神的帽子。
至于唐侨和帝君就假扮天神使者的两个仆从,一个能说会道会忽悠,一个法力无边镇得住场子,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离此处最近的是巴啦啦部落,是方圆百里最大的部落了。神农不会数一百以上的数,只说巴啦啦部落里有很多很多很多人。
唐侨听到“巴啦啦”这个部落名字的时候,心声跟疯狂吐槽的弹幕是一样的。神农get不到她的笑点,还认真地解释:“据说‘巴啦啦’是天神赐下的名字,代表‘富饶’的意思,巴啦啦部落人多势众,连老人和女人都能吃得饱饱的,即便是冬天,饿死的人也比别的部落少很多。”
唐侨灵机一动,立马从巴啦啦小魔仙里借了句开场白。
正是日出时分,巴啦啦部落一群大长腿小哥要出门打猎的时候,忽然被天空中的异象闪花了眼——只见红彤彤的太阳之上竟出现了三个人影。
众人揉揉眼睛,一时大惊失色:这三个人竟然是浮在空中的!他们三人前一秒还在千里之外,下一秒空中闪过千万道残影。等残影散去再定睛一看,三人已经飞到了近前,停在了五十米高的地方。
最中间的那位天神身材魁梧,一身黑色斗篷将他拢在其中,只有两根牛角竖直朝天;左右两人略低他一头,左边的是个姑娘,她坐在一朵粉|嫩|嫩的莲花之上,披着一身白纱,手托净瓶柳枝,唇边含着悲天悯人的笑,仿佛因世人受苦而心生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