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6章 435强买(两更合一)(2 / 2)

周围的那些部族贵女们都没有在意他的去留,注意力集中在了跑马场的比赛上。

一白一棕两匹马越跑越快,很快,赛程就跑了近三分之一,两匹马在前方开始沿着椭圆的跑道转弯。

渐渐地,局势发生了细微的变化。

“花城,她……她好像追上来了些。”有一个部族贵女不太确定地说道,她口中的这个“她”指的当然是端木纭。

端木绯在一旁一边吃着松仁糖,一边又点了点头,心道:不是好像,是确实。棕马的马首已经追上了白马的半身……唔,这么算算,下一个转弯,姐姐应该就可以领先了吧。

她背后忽然传来一阵轻快的马蹄声,飞翩闻香而来,“咴咴”地叫着,撒娇着讨糖吃。

端木绯随手投喂了它一颗糖,飞翩咬了糖后,就屁颠屁颠地又跑了,对场中的比赛毫无兴趣。

没人注意端木绯和飞翩,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场中的端木纭和她胯下的棕马上。

少女那精致的侧脸在阳光下仿佛在发光似的,她修长纤细的身体与马似乎融为一体,这一点在转弯时,显得尤为明显,转弯时,马速一点也没有缓下,少女灵活娴熟地配合着那匹棕马调整姿态与重心……

“哒哒……”

一时间,周围似乎只剩下了那两匹马的马蹄声,其它的声音都被一层无形的屏障隔绝在外。

“哒哒哒……”

观战的那几位部族贵女惊讶地双目园睁,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端木纭轻松地超越了罗兰郡主,以大半个马身的优势越过了终点线。

“啪啪啪!”端木绯热烈地给端木纭鼓起掌来,笑得神采飞扬。她的姐姐可真棒!

那一白一棕两匹马又冲出了数十丈才渐渐地停了下来,马蹄还在原地轻轻地踱着,鼻腔喷着气。

罗兰郡主的脸色难看极了,完全不相信自己竟然输给了端木纭,喃喃自语地嘀咕了好几句“不可能”,然后,她目光如剑地看向了端木纭,尖声质问道:“你……你到底做了什么,这只是一个破破烂烂的马场,能有什么好马!”

对,一定是端木纭动了什么自己不知道的手脚,以前父王好像说过,有的人会给马下药,还会在赛场动手脚……要作弊的手段多的是。

端木纭冷冷地给了她四个字:“一叶障目。”

顿了一下后,她眯了眯眼,又道:“罗兰郡主,你不会是想赖账吧?!”

“放心吧,我不会赖账。”罗兰郡主脸色黑了一半,咬牙道。他们百川族一向说话算话。

罗兰郡主心里其实不服气,可是方才是她当众允下了彩头,如果她不给的话,别人只会说她赖账,说她百川族失信。

“郡主不会赖账就好。”一旁的端木绯笑眯眯地点了点头,颇为欣慰的样子。

她走到了端木纭的身旁,对着吴管事做了个手势,吴管事立刻就把方才拟好的欠条拿来了,呈到了罗兰郡主跟前。

“还请郡主画押吧。”端木绯又道,小脸上笑得更可爱了。

飞翩屁颠屁颠地跟在端木绯身后,就像小跟班似的,它咬咬端木绯的袖子,意思是,糖呢?!

罗兰郡主看着这对姐妹俩和她们的马,心里憋着一口气不上不下,很是憋屈。

她才刚说了不会赖账,只能以拇指按了红印泥,在欠条上盖了手印,然后不服气地又道:“端木大姑娘,我要跟你再比一次,我再押……”

“罗兰。”这时,花城县主出声打断了罗兰郡主,表情有些复杂地说道,“这匹马应该是匈奴马。”

这马看似普通,其实是匈奴马。

匈奴马体形矮小,皮厚毛粗,其貌平平,实则不惊不诈,勇猛无比,它在起步与冲刺上也许不如大宛宝马、乌孙马等,但是它四肢强健,奔跑的速度均匀稳定,体力耐力尤为突出。

这一回是罗兰看走了眼,这场比赛的输赢毋庸置疑,即便是再比下去,罗兰也只会输得更多。

匈奴马?!罗兰郡主再次看向端木纭胯下的那匹平凡的棕马,惊道:“这不可能!你怎么能弄到匈奴马?!”

八十年前,匈奴族被被当时的镇北王带领镇北军屡屡挫败,不得已举族西进,曾经令人望之生畏的匈奴军马也就渐渐地在历史的长河中湮灭了,消失得无声无息……

最近这几十年来,只是偶尔有人在西北草原和北境草原看到一些匈奴马神出鬼没,但是这野马野性未驯,想要拿下并驯化也并非易事。

端木纭才懒得跟罗兰郡主多说,只给了四个字:“无可奉告。”

说着,她翻身下了马,在马脖子上温柔地摸了摸,那匹棕马欢乐地犯翻了翻上唇。

这匹马真的是匈奴马吗?!罗兰郡主看着端木纭身旁的棕马,心里还有几分狐疑,趾高气昂地又道:“我要买一匹这匈奴马!”

“不卖。”端木纭想也不想地拒绝了。

这匈奴马她本来就不打算卖,更别说是卖给罗兰郡主。罗兰郡主此人既没相马的眼光,骑术又不好,对马又毫无爱护之心,根本就配不上自家的马。

罗兰郡主脸上一阵青,一阵白,还想说什么,但是端木纭已经没兴趣听了。她淡淡地对吴管事吩咐道:“吴管事,送客。”

吴管事与副管事连忙上前,皆是对着罗兰郡主伸手做请状。

端木绯崇拜地看着姐姐,心里再次叹道:姐姐威武!

端木纭不想再理会罗兰郡主她们,挽起了端木绯的胳膊又往马厩的方向走去,“蓁蓁,我们去看小马驹去。”

罗兰郡主目光阴沉地看着姐妹俩的背影,终究甩袖而去,花城县主等人也紧随其后地离开了栖霞马场。

端木纭挽着端木绯一边往前走,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话:“蓁蓁,这个马场,我打算不以做买卖为主,我想要繁衍马种。现在马场里有匈奴马、河西马、波斯马……”

端木纭说起来马来,神采焕发,端木绯傻乎乎地看着姐姐那精致的侧脸,心道:当初买下这个马场的时候,这里有这么多种名马吗?

她记得这里原本都是些普通马吧?

端木纭仿佛猜出了端木绯的疑惑,转头对着她笑了,解释道:“都是我拜托岑公子帮忙买到的。”

岑隐?!端木绯下意识地停下了脚步,神情微妙,为什么这些她都不知道!!

马厩里的那匹小马驹反应比端木绯更大,它看到两个陌生人又来了,猛地弹跳了起来,三两下就躲到了母马的身后,然后好奇地探出头来,再躲回去,接着又探出来……

看着小马驹那可爱的样子,端木纭不禁勾唇笑了,唇间逸出了清脆爽朗的笑声,目光灼灼地看着那匹小马驹。

“蓁蓁,它是不是很棒?”端木纭的神情中透着一抹慈祥的味道,“它的母亲是乌孙马,父亲是匈奴马……”

她话音未落,就见刚才那匹四蹄皆白的棕马在她们身旁跑过,欢快地跑进了马棚里。

小马驹立刻就从母马身后跑了出来,亲昵地蹭了蹭棕马,棕马用长长的马尾巴拍了拍小家伙。

看着这一大一小亲昵地彼此互动着,端木纭眸色微微凝滞,似乎想到了什么,周身散发出一种怀念的气息,混杂着淡淡的悲伤。

“姐姐。”端木绯上前一步,拉住了端木纭的袖子,与此同时,在她身旁蹭了好一会儿的飞翩也咬住了她的袖子。

当端木纭转头看向妹妹时,看到的就这一幕,忍俊不禁地笑了,眉目疏朗。

“蓁蓁,当年在北境的时候,爹爹就想过也试过培育马种,我还留有一些爹爹的笔记,这半年来我一直在研究这些笔记。爹爹曾说,如今战场上常用的乌孙马、辽东马体型高大,性子温顺,耐力也不错,却不如这匈奴马勇猛沉稳,不畏严寒……”

“这次又得了百川族的西北马,也是意外之喜了。听说西北马四肢关节结实,听觉灵敏,夜晚入睡也能听到声音,而且记忆力很强,尤其对于饮水、食草的地点记忆清楚,那些西北部族要是在草原里迷路,只要相信他的马,就能回到驻地。”

端木纭侃侃而谈,目光又看向了前方的棕马和小马驹,眸子比那夜空中最璀璨的启明星还要明亮。

“待会儿,我得让黄师傅亲自去千雅园挑马才行……对了,蓁蓁,你还不认识黄师傅吧?这是岑公子介绍的养马师傅,是从军中退下来的。”

“……”端木绯的表情更微妙了,心道:姐姐高兴就好。

端木纭还在接续说着:“黄师傅也整理了一些养马、育马的笔记给我,我看着真是受益匪浅。可惜今天黄师傅去别家马场看马了。”

端木绯看着端木纭说到马时那精神奕奕的样子,笑得眉眼弯弯。

姐姐能找到她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真好!

端木绯知道,以端木纭的脾气,她其实并不喜欢府里的那些琐碎的内务事,姐姐聪明,细心,胆大,机敏,还是更适合去做一些更具创造性的事情。

“姐姐,过几天我们再来看马驹。”端木绯笑吟吟地说道。

端木纭应了一声,飞翩见端木绯不理会它,又跑来缠着端木纭,端木纭心软地摸了一颗松仁糖给它吃,轻声道:“这是最后一颗。”

她摸了摸飞翩的脖颈,又道:“想要培育出一个新马种不是一年半载可以成的,蓁蓁,这个马场可能好几年都赚不上什么钱了。”

“姐姐,我们有银子!”端木绯豪爽地拍了拍胸膛,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

端木纭抬手揉了揉端木绯柔软的发顶,笑得温柔和煦。

“蓁蓁,我们再去看看别的马。”端木纭拉着端木绯的手,又往别处去了。

飞翩还不死心,屁颠屁颠地跟在姐妹俩的身后。

没一会儿,霜纨也跟了过来,再跟着,方才与飞翩玩过的几匹马儿也“哒哒”地跑了过来,就见姐妹俩带着一群马儿在马场四处溜达着,所经之处,引来不少长工、马匹打量的眼神,形成一道奇异的风景。

端木纭信心满满地想要好好打造栖霞马场,回去后,就又重新整理了笔记,每天忙里偷闲的翻看一些马经。倒是很快就把罗兰郡主一行人抛诸了脑后。

然而,罗兰郡主却没有忘,没几日,百川族的吉尔斯亲王就亲自登门了。

“端木大人,本王这次冒昧登门是想向大人购买贵府马场的匈奴马。”吉尔斯开门见上地道出来意,“本王愿意出重金。”

端木宪愣了愣,有些意外。

端木府的公中是没有马场的,但是端木宪知道大孙女给四丫头买了个马场当嫁妆,自家的产业里一共也就这一个马场,别说是吉尔斯亲王,任何人想动四丫头嫁妆的主意肯定是不行的。

端木宪浅啜了热茶,放下茶盅后,才笑呵呵地打起太极来:“那马场不过是小孩子家家小打小闹,养了些马,这匈奴马已经绝迹百年多,我家的马场怎么可能会有。”

吉尔斯如何会信端木宪的敷衍之词,又道:“端木大人,本王只要一对匈奴马,愿出价五千两白银。”这可是高价了。

端木宪要是会被区区五千两打动,他今天就不会位及首辅了,也不管他相不相信,笑眯眯地说道:“王爷,真是可惜了。敝府真的没有匈奴马。”

说着,端木宪话锋一转,笑得更亲切了,“王爷,再过一个多月,皇上就要南巡了,王爷可要随驾?”

吉尔斯嘴角一抽,脸色顿时就变得僵硬了起来。

这段时日,他和几个西北部族王公最怕听的几个字就是什么“南巡”、“江南”了。

这段时日为了从他们这些部族身上抠银子,端木宪可没少找他们,搞得吉尔斯头痛欲裂,零零总总地出了不少血,这一回要真是跟去江南,那不是等着再被挖一块肉吗?!

老狐狸,端木宪真是个钻到钱眼里的老狐狸,也难怪皇帝会任命他为首辅!

吉尔斯心里登时后悔了,觉得今天就不该来找端木宪。

“咳咳。”吉尔斯清了清嗓子,搪塞道,“端木大人,本王已经一年没回西北了,百川族琐事繁多,那边屡屡来信催本王回去,也就是为了万寿节,本王才耽搁到现在。说到万寿节,本王给皇上备的寿礼好像今天就要到了,本宫就先告辞了。”

说着,他也不等端木宪说话,就拱了拱手,迫不及待地告辞了。

等他出了端木府,被迎面而来的晚风一吹,才想起了自己此行最初的用意。

糟糕,他居然被端木宪这老狐狸忽悠了过去!

但是,一想到匈奴马,吉尔斯又心痒痒,不想放弃。

曾经,匈奴人骑着匈奴马在北地与西北来无影去无踪,所经之处,寸草不生,凭借着就是他们的弯刀和匈奴马,不过自匈奴人消失在这片土地上,近百年来,草原上也罕见匈奴马群。

这么好的战马就在眼前,他就要这么错过吗?!

吉尔斯回头朝端木府看了一眼,还有些不甘心,若有所思地眯了眯眼。

他都动了心,他不信皇帝会不动心。

吉尔斯忙着上蹿下跳,然而,他还没找到机会见皇帝提提匈奴马的事,就先中暑晕倒了。

现在是七月下旬,正是京城最炎热的时候,西北虽然晒,却没有那么热,夏季的夜晚一般十分凉快,可是京城不同,包括吉尔斯亲王在内的西北部族的王公们还从没经历过京城的这种高温,中暑、腹泻、发烧等等,状况不断。

皇帝的住处当然少不了冰盆,却也还是各种不适。

皇帝犹豫着要不要去行宫避暑,这才露出那么点苗头就把端木宪吓得不轻,赶紧以现在去避暑会赶不上九月初的南巡为由把皇帝安抚了下来。

饶是这样,端木宪也没有松一口气,国库的银子像流水一样花了出去,也只是勉强凑到了筹备南巡的花费——皇帝南巡排场自然不小,要备至少一千多艘大小船只,要在沿途修建让皇帝休息的驻跸之地,连带附近一带的道路、桥梁、码头、名胜等等都要进行修整,这都需要耗费银子,必须由国库下拨给地方……各种琐事堆积在一起,端木宪天天都头痛欲裂。

这些北境、西北的部族个个奸猾,让他们掏点银子就光知道打太极,尤其是百川族,连自家四丫头的嫁妆都想买,开口就是五千两买一对马,肯定是钱多得烧手了!

端木宪愤愤地想着,额头不知不觉中沁出了细密的汗珠,一个冰盆根本就不经用,空气还是闷热不堪。

就在这时,长随挑开竹帘进来了,手里还拿着一个食盒,禀说:“老太爷,大姑娘命人送了冰、绿豆汤和杏仁豆腐。”

户部自然有冰,但是这冰的量实在不够日日花用。

端木宪忍不住朝那融化了大半的冰盆看了一眼,心里觉得自家大孙女真是体贴入微。

哎,这么好的孙女,怎么就嫁不出去呢……都是别人家没眼光!

长随连忙把那化了的冰盆给换了,替换上了两个新的冰盆,屋子里的气温仿佛一下子凉爽了不少。

端木宪喝了绿豆汤吃了杏仁豆腐,又分送一些给了户部的属官们,没一会儿,他就觉得浑身舒爽,连脑子也似乎清明了一些。

他以茶漱了口,又把自己收拾了一番,就离开了户部衙门,打算前往文华殿。

未时过半,外面的正是最热的时候,以致这骑马快也不是,慢也不是,很快,端木宪又开始出汗了。

端木宪缓下了马速,以帕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液,没等他把帕子收起来,三四匹骏马自前面的一条街驶出,马上的人做武将打扮,鞭子重重地挥在马臀上,几匹马横冲直撞地往这边飞驰而来,惊得路上的行人连忙往路边躲去,一片鸡飞狗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