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1 / 2)

逆水横刀 香小陌 3454 字 7天前

“我爹也是杀人犯。”

严小刀只沉默了半秒钟,尽力用他最平和的语气缓缓道出他压抑内心已有数月的真话,令陈瑾都惊异地抬起眼来。

我干爹可能也是个杀人犯,有些事情我都明白,但不愿细想不愿深究令人不快的真相。

不仅可能是个杀人犯,而且砍死的就是荣正街这个混子陈九,劫财越货,劫走了那一笔恐怕令很多人都无法抗拒的巨额诱惑。那笔钱原本可以属于你陈瑾的,假若运气好的话,今日腰缠万贯富甲一方的原本是你们陈家。没有一千五百万哪怕有个五十万,也能让小陈同学你今天在学校的同学面前出人头地,让你有钱交往任何档次的漂亮男友。然而,这笔钱竟然被别人超手截胡了,你就没有拿到一分一毫,你们一家从此被打入命运最底层的深渊。这五十万不义之财不偏不倚落到我严小刀头上,赎了我一命,让我跟着凶犯飞黄腾达,鸡犬都升了天……

陈九的儿子与戚宝山的儿子,就这样深夜并排坐在医院急诊室外面的走廊长椅上,促膝相谈,各怀一番不能坦承的复杂心事。

人生的际遇和命运多么的可笑,却又冥冥中自有它一番绝妙的安排,让这些人从各个角落里走出来最终聚首,理出了埋藏在陈年残迹中的草灰蛇线,然后站在四面轨道相交的这个中点站上,重新选择自己想要走下去的方向。

“我想彻底忘了以前那些事,北漂或者南下打工,找个没人打听我、认识我的地方,我也想重新开始……”陈瑾弯下腰,将饱含湿润红潮的表情回避在阴影中,手掌狠命揉了两下眼眶。

小陈同学还是有很大机会彻底摆脱童年阴影,这个案子破案后,过个一年半载就不会再有人提起。严小刀内心一阵悲凉,很难有机会再重新开始的,反而是他自己吧。

你的亲爹,他若对不起你,你一句不认他了,那就不认。

然而当年那位甩出一麻袋现金赎了你一命这些年待你情深似海恩宠有加的干爹,能说不认就不认么?没血缘都养了你十多年,养一条狗尚且都知道忠心护主,你还能连条狗都不如?

破案的节奏紧锣密鼓,沉重的步调不断敲打他的肩头。他又能带着他干爹逃到哪去,才能躲过这一劫?

人在江湖,终究是身不由己。

……

凌河踱步过来,陈瑾下意识地避开身体,好像冷冰冰的凌先生身上长了一排冰锥扎他。

齐雁轩又想吐,头靠在陈瑾怀里被扶着去洗手间了。

严小刀挺直了脊背坐在医院楼道里,脸上表情没崩,但眼底有两块红斑,偶尔彷徨无助的时候也渴望有人能让他靠着,能把他的头抱在怀里,说哪怕一句两句的温存话。

他微微侧过头去,脸骤然埋进了一个并不算柔软但血液温热的怀抱,竟然是凌先生腰上肋骨的位置。

深夜急诊走廊内仍然熙熙攘攘,病号络绎不绝。凌河并没有使出浮夸的抒情动作,却永远与他心有灵犀,且洞察力细致入微,在恰到好处的时间点伸手揽住他的后脑勺,以旁人难辨的动作允许他将脸埋入自己腰间。

严小刀能感到凌河的手指抚摸他的头发、后颈,甚至轻捏了他的耳垂,像是无声地对他明言:这里有个人疼惜你,一直都在你身边,就没有离开过……

严小刀每回都是把一切心理活动嚼烂了,绞碎了,再像木工厂里压缩三合板一样,把自己的心碾压成硬邦邦的一层又一层,沉甸甸地摞起来,不愿让外人窥视到他的脆弱。

凌河这一趟对付他的招数确实比在“云端号”上、在乡下农家小院时更绝,先剁了他脚断他后路,让他回不去戚爷身旁,然后再慢条斯理地割肉放血,动摇他这些年来固执捍卫的一些信仰和观念,侵蚀他与戚宝山之间十多年的父子亲情。

面对眼前这个颓废得好像一无是处的名叫陈瑾的男生,严小刀感到很愧疚,尽管当年那个陈九也不是好东西,这显然就是一出黑吃黑,看谁下手更狠更黑,最终心肠最狠的那一拨人逃脱升天,摇身一变就拨转了命运的乾坤。

毛致秀原本在走廊里绕着蜂巢路线瞎溜达,别致的一颗丸子头在那些平庸的后脑勺组成的人流缝隙中间若隐若现。

毛致秀突然拨开人丛跳回来:“那小孩呕吐吐了这么久?陈瑾不会是跑了吧?”

毛致秀刚跑到面前就一愣,立时后悔自己来得真不巧啊,陈瑾那小子想跑就让他跑吧!严小刀情绪模糊难辨,将大半张脸都埋在凌河腰侧,两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一立一坐,凌河将小刀的头揽在怀中。这样沉默中蕴含强大情感张力的动作,在静止状态下竟都如此牵动人心,周围仿佛陷入无人之境,世间一切凡俗、嘈杂与是是非非都化作一幅虚无的背景。

严小刀被毛姑娘从恍惚中拎回现实状态,将脸移开,凌河的手却还在他后脖颈子上留恋逡巡了半晌才悄悄移走,似乎对旁的事都心不在焉了,慢吞吞道:“陈瑾跑了?”

走廊尽头拐角的洗手间内,齐雁轩独自坐在马桶上,失落沮丧但嘴角强咬出坚强。

毛姑娘不管不顾地闯入男厕,毫不客气地将身后几名神情怪异的男宾推至门外:“小齐,你男朋友呐?”

齐雁轩抬眼看她:“他说不想再跟你们谈了,不想再回忆,他说要离开一阵子。”

毛致秀惊道:“给他二十四小时冷静思考机会再老实交代问题就很客气了,他不是离开一天而是离开一阵子?!”

严小刀手势拦住毛致秀:“小齐,陈瑾他是不是有心病,有心事?你知道他可能会去哪?……你一定知道。”

齐雁轩神情闪烁,轻声道:“他一直都想躲到南方去打工。

“他妈妈葬在城北离这里不是很远的福山墓园,他如果离开樊江,临走一定会去看望他妈妈。”

凌河道:“看地图上这个位置,福山墓园应当是一块高档墓地,价位可不便宜?”

齐雁轩难受地点头:“他这人就是这样啊,我爸这几年资助他念书的生活费,他省吃俭用攒着不用,都拿来给他妈妈买墓地了。”

……

火车站位于三江地三市交界处,也是中南部这一片区域最大的铁路枢纽,每日发车时刻频繁,往来的旅客大军浩浩荡荡。这些人,像是从这块土地的各条夹缝和各个旮旯角落里忽地冒出来,全部聚集在这座火车站,再沿着铁轨四通八达的方向如忙碌的蝼蚁一般四散开去,奔赴各自的行程终点。

这个清晨像往常一样,摆摊小贩占据各处要道转弯的空地,拖家带孩子的中年妇人用强壮的身板挑起扁担和臃肿的行李包。

这种人流密集且龙蛇混杂之地,很容易让不熟悉当地气质的外来旅客感到晕头转向,难免就要陷入坑爹小贩和黑车司机设计的陷阱圈套。不过,这些转晕了头成为砧板鱼肉等待挨宰的外地旅客中间,可不包括咱们一贯英明神武江湖经验丰富的薛大队长。

薛谦身上只挎一只轻便腰包,以俭省体力和空间,紧身t恤与合体的淡青色磨白牛仔裤包裹着精健壮硕的身材。一副墨镜替他遮住容易暴露目标的大白眼眶,只露出被阳光灼晒成赤褐色的额头和脸膛。

左手一瓶矿泉水,右手一袋面包,这就是常年外勤的刑警队长的一顿早饭,挺辛苦的。

薛谦身贴一个大粗立柱,低声地讲电话:“局座,知道了您老真啰嗦!今天就回去,最后再盯那小子一会儿,看看能否有收获。

“那小子来火车站是要跑路,但不清楚是要去哪、有没有人接应。

“我明白,您放心吧,我也是要拿他手里可能攥着的证物,撬开他嘴。”

薛大队长是作为跨省专案组的配合成员之一,出差过来樊江当地开会总结的。以薛谦的脾气,浪费时间开他妈什么总结会啊?案子还没破呢,你丫已经开了七八轮总结会了纯属耽误老子的工夫,案子是能开会动动嘴皮就侦破了的?

当然,当地警员已经将各路相关证人走访了不止一遍,但薛谦就是不放心,明明自个儿是出差在外,人生地不熟,他一定要沿着自己的思维路线,重新再过一遍。在樊江当地逗留这几天,他坐在会议室里听大领导们废话扯淡的时间里,都在脑内马不停蹄地搜索和描绘他需要的证据链。

陈瑾单肩扛着一只硕大的书包,龟速移动在买票检票的队伍里,深埋的面孔偶尔快速左右张望,两道硬朗的眉骨都快要架不住一重一重的心事。

当然,这人书包里背的肯定不是考研参考资料。他刚从福山墓园过来,临走带上了他认为有纪念意义并且很重要的一些东西。

陈瑾抬头浏览整整一个大屏幕的列车发车信息,一堆密集不清的小字令他感到茫然缭乱,根本没确定去哪,最终犹豫着盯上一趟去南方g省省会的最近时刻列车。自幼孤僻、顽固和叛逆的性情促成了陈瑾这次从医院溜号逃走,他眉骨上还糊着药膏纱布。他就不愿受制于人,也不想跟陌生人打交道,他对任何人释放的善意都心存狐疑,在许多场合下,他表现出的冷漠无理只不过是掩饰内心的恐惧和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