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2 / 2)

喂他! 醉折枝 3511 字 7天前

偏偏当时事出突然,那箭是朝着谢忘之来的,长宁不能打草惊蛇,谢忘之马术又不是特别精湛,喊出声吓着她反倒得不偿失。她也是实在没辙,不得已才让自己的马去惊谢忘之的马,好在两匹马都挺给面子,一匹听话,一匹胆小,这才顺顺利利回了暂且休息的地方。

猎场里的箭都是特制的,为的是能分清是谁猎的猎物,长宁顺着箭羽往前摸,摸了两下,就感觉到了上边的刻字,当即推断出这箭是谁放的。

她捏紧这支箭,往箭筒里一放,动静大得马都焦躁得叩了叩前蹄。

“……蠢货。”长宁眉头紧皱,一拽缰绳,重新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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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箭破空而去,带起呼啸的风声,领头的雄鹿来不及躲闪,光泽寒凉的箭就这么直直地破开,穿透眼睛,钉进里边更柔软的地方,浑浊的液体混着新鲜的血泼出来,打得雄鹿的前腿和脚下都湿了一小片。

雄鹿吃痛,发出长长的呜咽,但它瞎了一只眼睛,视野受限,又处在剧痛里,胡乱地换了几个方向,只堪堪躲开和先前入眼的箭并来的那支箭。剩下的箭雨就躲不过去了,它没跑几步,从颈部到腿,一支支箭钉进去,破开的口子里喷出淋漓的鲜血,让风一吹,全是鹿血的腥气。

中了这么多箭,还能爬起来就是神鹿了,显然这头鹿不是,它挣扎两下,倒在了地上,砸起烟尘和草灰,胸腹处仍在微微抽搐,身下渗出的血染红草皮,只是撑着最后一口气罢了。

头鹿死了,被追逐的鹿群更加惊慌,当即分成了不少小群,三三两两地往不同的方向跑。

打头逃跑的雄鹿倒了,打头狩猎的郎君也停下来,一同行猎的人自然也不再追,只最后朝着那些鹿放了几箭,运气好的倒真猎着几头跑不快的雌鹿或是幼鹿。

战况尚可,霍钧率先去检查,他本来就在军中领职,这回算是陪同,万一遇着什么麻烦也好处理。他控着马绕了一圈,回来和李琢期报告时神色寡淡:“雄鹿一,雌鹿二,幼鹿一。另有两头幼鹿伤着腿。”

李琢期点头。

他表现得平静,同行的孙远道却活跃得很,看着地上半死不活的鹿,摇摇头:“可惜了,都是死鹿,放不出鹿血来。幼鹿太没意思。”

“这雄鹿不还活着吗?若是着急,现在下马放血还来得及,直接对着伤口喝也行。”李齐慎认出说话的人是谁,开口呛他,“鹿群四散,应当还没跑远,郎君不如去猎头活的。”

孙远道面上的笑一僵,他不擅骑射,带着小娘子同骑跑跑还行,真到猎场上,马上连支箭都放不出来。李齐慎这么说就是当众打他的脸,偏偏还不能还嘴,只能赔笑:“我哪儿有郡王这般的好本事,猎不到的。”

“行啦。”自从李齐慎回来,兄弟俩就没怎么说过话,中间还横亘着太子妃当年惹出的事儿,李琢期对弟弟多有退避,出声打个圆场,“去收箭吧。”

先前放了箭的郎君先后下马,去各自的猎物那儿把箭收回来,李琢期和李齐慎当然也得去。挺巧,他们盯着的都是领头的那头雄鹿。

李琢期猎鹿爱射颈子,一箭毙命,也省得鹿痛苦。这回也是,他追了好一阵才找到个合适放箭的位置,本来这一箭稳了,背后不知道谁放了支箭,直接穿透了雄鹿的眼睛,雄鹿剧痛之下乱跳,反倒把他的箭避了过去。

不过反正是猎着玩,谁拔得头筹也无所谓,李琢期在雄鹿身上找到自己后来放的箭,不慎射在了鹿颈下方,口子倒是开了,但鹿还没死,往下的胸口犹在微弱起伏。

李琢期不由有些怜悯,轻轻一叹:“这鹿也可怜。”

“有什么可怜的,身在野地,逃过猎杀,也有可能死在泥潭里。”李齐慎则毫无怜悯之心,伸手抓住自己放的支箭,猛地一拔。箭头带着倒钩,这一拔,把雄鹿眼眶里的东西全带了出来,黏黏糊糊地往下滴。

这一下痛得雄鹿嘶鸣,反倒榨出了最后的力气,它猛地抬头,鹿角对准李齐慎,竭力撞过去。李齐慎丝毫不慌,一把抓住鹿角,迅速丢箭取刀,刀锋一闪,一刀切断了雄鹿的喉咙。

鲜血喷溅,两人身上全是淋漓的血,腥得李琢期一阵恶心。李齐慎收了短刀,一道细细的血线正好淌过眼下,衬得他犹如修罗。

但他擦都不擦,反而笑吟吟的,“阿兄,看来这回,是我赢了。”

第87章 雉鸡

李琢期下意识地低头, 瞥了一眼地上的雄鹿。

一刀断喉, 干脆利落地切断了气管和并生的两根血管, 那雄鹿哪里还能起来,肢体残存着最后的力气,在草地上微微抽搐, 血染红了身下的草皮。风吹过,断喉的位置像是破旧的乐器,漏出嘶哑的声音,混着浓烈的鹿血腥气。

李琢期先是一阵恶心, 再是一阵恶寒, 好像被切断的喉咙的不是雄鹿,而是自己。

“阿慎如今也是骑射的好手了, 为兄惭愧。”让鹿血的腥气熏着, 他都怕自己当场吐出来, 赶紧翻身上马,“身上溅了鹿血,趁早回去沐浴吧。”

这时候内场里收拾猎物的仆役也来了,猎鹿归猎鹿,总不能让这些出身优渥的郎君亲手提猎物。这回猎到的鹿不少,领头的管事在人群里找了找, 找到李琢期:“殿下, 大的都死了, 那几头伤了腿的小鹿怎么办?”

“……先带回去吧。”李琢期沉默片刻, “别杀, 养在猎苑里也是好的。”

管事当然无有不从,应声,招呼了几个仆役去抱幼鹿。李琢期则一拉缰绳,率先往回去的方向跑。

太子一走,其他人也不能久留,在场的郎君纷纷丢了箭,上马跟着他走。没过多久,猎场里除了还在处理猎物的仆役,就只剩下李齐慎,还有几个近来混得不错的郎君。

霍钧也在此列,不过他没什么站队的意思,一张英挺的脸冷冰冰的,从怀里掏帕子时倒还有点温情:“郡王,脸上有血,擦擦吧。”

“哟,你还会关心我?”李齐慎不推拒好意,胡乱擦了一把,戏谑地看回去,“可惜这个表情……若不是和你熟,我以为你是要拿帕子闷死我。”

霍钧懒得理他,从他手里抽了帕子:“郡王,回去吧。”

“好。”李齐慎应声,在照夜脑袋上拍了一下,翻身上马。

照夜驯得好,背上一重,立即往前跑。李齐慎骑在马上,闻着风里隐约的血腥气,忽然想起先前切断雄鹿喉咙的瞬间。

一刀下去,再强劲的雄鹿都动弹不得,那对分叉的鹿角只是装饰或者药材。浓稠新鲜的血泉喷出来,泼湿他胸前的衣衫,和李琢期不同,他不觉得恶心,那一瞬反倒无比酣畅,好像斩断了束缚自己的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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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算是大猎物,回回进猎场,能猎鹿的郎君出来也是让人吹捧着,这回猎到鹿的事儿自然也传遍了。且猎到的还不止一头,晚上自然是鹿宴,甚至还有新鲜的鹿血送过来。

鹿血性热,年轻的娘子自然不喝,谢忘之当年在尚食局,后来回家,这么多年鹿脯都吃厌了,对鹿肉也没兴趣。她更不想参与贵女间争奇斗艳甚至争风吃醋的戏码,推说身体不舒服,偷偷溜了出去。

猎场在骊山山麓的林地里,草木葱茏,还有条蜿蜒的河,河水清澈,偶尔能看到在河边喝水的飞禽或者走兽。谢忘之手里没弓箭,也没打猎的心思,隔得不近不远,就这么慢慢地往前走,四下无人,反倒是来了猎场后心情最舒畅的时候。

走了一阵,她忽然闻到烟熏气,里边又混着隐约的肉香。好歹在尚食局混了那么多年,少时的记忆还没忘,她仔细嗅了嗅,断定是有人在林子里就地烤肉,本该避开,人却没防备,已经进了林子,要避开也来不及。

好在守着火的是个熟人,李齐慎换了身圆领袍,也不怕脏,大喇喇地往地上一坐,托着下颌,漫不经心地往火里加了簇草。他面前则用枯枝支了个小烤架,上边扎了只褪了毛去了内脏的雉鸡,还挺肥,油脂滴滴答答地落进火里,溅起点点火星。

上回一别,谢忘之没再迎面见过李齐慎,没想到会这么见着,简直是狭路相逢。她一惊,脑子还乱着,手倒是先抬起来,摸了摸衣襟,确定自己的仪容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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