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1 / 2)

在周家呆了两个月的吴阿玉不再像是一开始那样瘦巴巴的样子,脸上也养出了点肉,脸颊红润。现在的她也没有最初那般拘谨,有时候甚至还会说笑,只是手脚依旧勤快。

云夕观察了一段时间,觉得这吴阿玉虽然性格沉默,但却不是那种让人恨铁不成钢的包子。杜家实际上一个月给她一两银子,只是对外放话说是八百文,她也不曾说漏嘴,二十将两百文小心翼翼地收在房间里,不曾拿回家去。

倘若她傻乎乎地把这钱也带回家,云夕反而要看不起她了。

云夕的店铺中,每个月都会歇息个两三天,明天不仅是发工资的日子,也是休息的时间。这两天云夕打算再去找孟珩请教些武功,顺便开始安排赖三等人。在这次的事件之中,赖三张狗剩也算是兢兢业业地帮她,她也该完成自己之前的承诺了。

对于如何安置这群人,云夕早就有了主意。她打算让赖三他们开一个小小的镖局,平日帮人押送东西,或者是送人出门。凤凰县是没有镖局的,大家出门在外,一般都会选择跟着车队,或者去州府寻找镖局。州府的物价较高,找镖局自然也会贵了点。

不是没有人想做这工作,只是开镖局,最重要的是需要好的身手。

云夕手头有几套还算不错的拳法,虽然在品质上比不过逍遥游,但让赖三等人学习已经绰绰有余了。云瑶练了至少两个月时间,已经学出了架子,云夕前些天已经开始教导她内力。只是云瑶拳法有天赋,内功这方面却十分欠缺,花了十来天时间,才成功产生了气感。

有云瑶作对比,云夕才意识到自己天赋的出众。

第二天,云夕将工钱发了下去,郑萍萍和张晓娟开开心心地接过银钱,凑在一起说着过几天要给自己买朵绢花。这两个姑娘大部分交给家人,每个月还能给自己留下二十文钱。

至于吴阿玉,她的钱昨晚云夕就给她了。

她发过工钱后,又亲自下厨,做了些孟珩喜欢的点心,放在食盒中,然后使出轻功,去找孟珩。

她经过这段时间的练习,轻功出众,身法如同鬼魅一般,普通人根本看不清,甚至只以为是自己产生幻觉了,正因为如此,云夕才敢在白天就出门,仗着其他人看不到。不过小心为上,她基本都是走人烟罕见的路段。

平时孟家鲜少有人拜访,今天却显然不是那么一回事。

当看到穿着粉色衣裙的杜云月出现在门口的时候,云夕差点因为惊讶而从屋顶跌了下来。

现在是寒冬时节,大家基本都穿上了厚厚的袄子,有点家底的直接换了棉袄。杜云月的裙子好看虽好看,以这个季节来说,却显得单薄许多,在寒风之中,她更是冻得嘴唇发白,身子微微颤抖。

她轻轻咳嗽了一声,然后开始敲门。

云夕并不想撞上她,索性在躲在一旁看热闹。以杜云月的性子,若是见到她出现,转头不知道要如何诋毁她呢。

只是杜云月敲了好半天,也没人开门。

杜云月咬咬牙,声音像是掺了蜜一样,甜腻的慌,“孟良大哥,你在家吗?”

云夕差点没呕吐出早餐,她怎么也没想到,杜云月居然会用这样的语气喊着孟良。她眼中闪过一丝的不可置信:难不成杜云月真的盯上了孟珩的父亲孟良了?

只是稍微思索一下,她便知道,只怕孟良的确是杜云月现在所能找到的最好的选择了。她父母的名声差成这样,连累得她也无人问津。村里除了那些年纪大的鳏夫,谁愿意娶她进门呢?万一她有样学样,也给自己的妯娌下药怎么办?

以杜云月的气性,她肯定看不上那些又穷又老的鳏夫。孟良相貌算得上是英武,年纪也才三十多,又有一身的打猎功夫,不愁吃穿,杜云月自然就盯上他了。

她的声音在风中轻轻颤抖着,分外惹人怜爱。

不知道喊了多久,门总算开了。

只是当杜云月冷不防看到开门的孟珩脸上那一道长长的疤痕,差点没尖叫出声,她顿了顿,拍了拍自己的胸脯,怯生生问道:“孟大哥不在吗?”

一句话就已经暴露了她的目的。

云夕有些无语,她当着孟良的儿子喊孟大哥,有本事就让孟珩喊她妈,孟珩的年纪都比杜云月大。

孟珩淡淡地瞥了她一眼,只说了一句话,“丑人多作怪。”

然后将门重新关上。

杜云月气得脸都扭曲了!她居然被孟珩这个公认的丑八怪说她作怪!整个凤凰县谁丑得过他啊!偏偏她一句话都不能说,毕竟孟珩是孟良的儿子,他的意见肯定会影响到孟良的决定。至少在她嫁进去之前,绝对不能和孟珩起冲动。她只能在心中构想着自己日后如何整治他来泄愤。

杜云夕差点大笑出声。这孟珩嘴巴也太毒了。

☆、第七十四章 所谓一见钟情

杜云月盯着门好一会儿,寒风吹啊吹,冷的她感觉脸都要僵硬了。再继续呆下去的话,她肯定会生病的。

她最后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走了。

云夕眯着眼看她离开,心神一动,在杜云月路过一个水坑的时候,控制藤蔓将她绊了一下。

杜云月整个人跌到水坑中,漂亮的衣服,精致的发饰,全都沾上了泥水,她直接当场气哭,最后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离开了。

等她的身影消失在视野中的时候,云夕才从屋顶上轻飘飘飞了下来,只是没等她敲门,门已经打开了。

云夕惊讶地看着开门的孟珩。

孟珩脸色平静,“进来吧,外面冷了点。”

云夕回想起刚刚杜云月喊了半天这人都当没听到,心中有股暖流缓缓流淌。她好奇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来了?”

孟珩简单解释:“脚步声。”

云夕明白了,这人的听力也真是绝了。看来她还得好好训练啊。

孟家的屋子炭烧的热热的,一进屋就十分暖和。孟珩之前似乎在练字的样子,墨香隐隐约约传递了过来。

云夕心中十分羡慕他那一手飘逸的字迹,自己虽然最近每天也会抽点时间练字,但最多也就是从鸡爪子进化成鹰爪了。她将食盒放在桌上,然后坐了下来,同孟珩说自己修炼内功时遇到的困难。在内功这块,她已经修炼到第三层了,据说越到后面,修炼得越慢,轻功则刚进行到第二层。

不知不觉中,半个时辰就这样过去了。云夕顿了顿,说道:“其实千鹤膏对于疤痕的消除也是有效果的,我觉得你可以试试。”

孟珩哪里都好,却因为长相的缘故被人嫌弃,或许是因为受了他不少的恩惠,云夕自然为他不值,想要帮他一把。

孟珩直直地看向她,眼神通透,“那么你会嫌弃吗?”

云夕脱口而出:“自然不会。”她和孟珩交朋友,又不是看长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