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大婚(2 / 2)

其次就是找的男人必须是抛弃过去一切,还有其他一些小细节条件。

说白了,就是为路线量身打造的。

路线都准备好了,挑一个良辰节日让媒人去提亲,到时候,凭借路家的家世,一切都能够水到渠成。

可是路线怎么都没想到,半路上杀出了一个程咬金,截胡了!

“我们也不知道会这样啊!”几个大师觉得很委屈。

该做的他们都做了,并没有破绽的地方。

不管怎样,清月要结婚这件事,没吃晚饭之前,已经传开了。

清月也给小雅她们打了电话。

“哇塞,不会吧,清月你要结婚了,这么快?你要和谁结婚啊?”听到消息的时候,宿舍内的几个丫头一下子炸开了锅。

“哎,等你们明天来了自然知道是谁了。”清月都懒得介绍了,反正想到陈飞,她就觉得一个脑袋快有两个大了。

如果不是从头到尾和陈飞在一起,清月真怀疑陈飞给父母下了什么迷魂药。

清月老爸还真有本事,下午的时候,竟然给陈飞搞了一张身份证。

夫妇两人都商量好,等到陈飞和清月结婚后,就让陈飞在他们家饭店里面帮忙,反正以后饭店也会归陈飞和清月。

当然,清月先前介绍陈飞的时候就说过,陈飞是开饭店的。

这也是清月父母对陈飞有好感的原因。

命运就是这样,凑巧遇到一个失忆的,还是开饭店的,还偏偏被宝贝女儿捡回来,这就是命运安排的。

所以清月父母是认定了陈飞。

清月家饭店还算可以,楼上楼下有十几个包厢。

第二天中午的时候,七大姑八大姨之类的都来了。

此外就是清月的宿舍姐妹,还有父母的同事之类。

清月很郁闷,原本,她只是通知了于明珠她一个人,毕竟,她和于明珠关系比较好,于明珠正好还可以当伴娘。

结果一个宿舍的小姐妹都来了,仔细一问,全是跟着于明珠她们后面一起来的。

“真是标准的大喇叭!”

清月算是被于明珠打败了。

虽然是自己好闺蜜,可是于明珠最大缺点就是藏不住事。

任何事情只要于明珠知道了,那么其他人都会知道。

“清月,赶快告诉我们,新郎是谁,长真么样?”于明珠和小雅她们都非常好奇。

“等会就看到了。”

清月都懒得说,整个人都显得有气无力。

“叔叔阿姨,我愿意用一套别墅,一两百万豪车,外加五百万聘礼,迎娶清月,我希望清月能够嫁给我!”就在大家想要看到新郎是何许人时,一个清朗的声音响了起来。

此话出口,整个饭店楼上楼下一片寂静。

大手笔,这绝对是大手笔啊!

别墅,豪车,五百万,用这些当聘礼,足以证明一切。

“清月,你藏得好深啊,竟然是一个金龟婿哦!”小雅她们一个个很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