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秦宵撒谎道,“不过我最近有点忙,等我闲下来了,就去看曦禾。”
高兴过头的叶母丝毫没有察觉秦宵有什么不对劲,她高兴地合不拢嘴,连连点头,“好好好,那我可就等你来了。”
挂下电话,秦宵深吸一口气,心尖微微发疼,这种疼并没有多剧烈,但偏偏让你抓心挠肺般难受。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啦,更新啦
第14章 【十四】
秦宵以魏柒手受伤需要有人照顾为由堂而皇之地在家里住了下来,无论魏柒怎么百般不愿,秦宵就像是块牛皮糖,怎么扯也扯不掉。
秦宵住在家里也不是半点好处都没有,向来杂乱无章的储物柜突然变得整齐有序起来,各类食品都会依照类别划分放在各种不同颜色的框内,光是看着就会让人赏心悦目。
魏柒习惯了独居,很少打理家务,即便难得有空闲的时间,也会选择多睡一会儿。秦宵是个居家的人,他喜欢将一切都打理得井然有序,但凡有脏乱的地方都能让他不舒服上好几天。
值得一提的是,秦宵每次都把床铺得如同五星级酒店一般,四个棱角方正整齐,铺在床单上的被子也必须不带一丝褶皱,典型的强迫症患者。
魏柒在家休息这几天,秦宵也没去公司,只是偶尔借他书房处理一些邮件。秦宵离开程氏的消息魏柒是从同事那里听说的,只是他从不过问秦宵的私事,更不会主动联系对方,所以对秦宵的事一无所知也很正常,但以同事的眼光看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
魏柒闲来无事的时候除了看书便是睡觉,他横躺在沙发上,手里拿着刚从网上新买的全英文版《简爱》,这是他最喜欢的书没有之一,无论看多少次都不会觉得腻味。秦宵处理完邮件,看到魏柒躺在沙发上看书,好心提醒道,“这么看书容易近视。”
魏柒默不作声地继续看书,过了半天才慵懒地回答,“也不看看我是几岁的人了,还能近视吗?”
秦宵和魏柒今年都要奔三了,但秦宵比魏柒大几个月,这么说起来秦宵想到自己的生日快到了。
“那还是小心点好。”秦宵稍稍卷起衬衫的袖子,露出白皙的手腕,“中午想吃点什么?”
魏柒觉得秦宵不去应聘当保姆简直可惜了,他放下手上的书,顺便扭了扭好得差不多的右手,不冷不热地说道,“我的手好得差不多了,你可以回去了。”
秦宵挑了挑眉,莞尔一笑,“这么急着赶我走?”
“我不喜欢家里多一个人,你已经待太久了。”魏柒并没有说谎,他已经习惯了形单影只的生活,最近家里突然多了一个人,令他浑身不适。
秦宵笑了笑,扯开话题,“我先去做午餐,下午我要出去一趟。”
很明显,秦宵根本没将魏柒的逐客令放在心上。
魏柒懒得与秦宵争论,干脆回到房间闷头睡一觉,心里却不由自主想着秦宵下午要去哪里。秦宵做完饭,将碗筷备好,走进房间叫醒正在睡觉的魏柒,“饭菜弄好了,先起来吃饭,吃完了再睡。”
魏柒本来也没胃口,好不容易有了点睡意却被秦宵惊扰,有些生气地说道,“你烦不烦?我不吃行不行?”
魏柒浅棕色的瞳孔因怒目圆睁而泛起淡淡的水雾,白皙的脸蛋还不自觉地泛着红晕,一副秀色可餐的模样。秦宵擅长以柔克刚,面对怒气冲天的魏柒他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弯下腰,亲了亲对方红扑扑的脸蛋,“不吃饭对胃不好,先起来吃饭,乖。”
秦宵的口气就像是诱哄不听话的孩子,听得魏柒脸一阵红一阵白,扬手就想给秦宵一巴掌,想不到对方地扼住他的手腕,还随之欺身而上,将他压在身下。
“放开,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