揉了揉太阳穴,暂时扔到这个让我觉得不舒服的想法,拿起衣服和包下楼回家。
到了胡同口,看到街边的糖炒栗子摊挂着一盏白炽灯在营业,热腾腾的香甜味扑了一脸一鼻子。
我付了车费走下去,等着买好栗子再走回家。
从胡同口到院子门口一共一千多米,沿路都有路灯,抱一包热乎乎甜甜的栗子走过去,权当散步。
其实,我好久没犯馋病了。
昏黄的路灯打在地上,投下各种摇摆的影子,树杈子,电线,自行车……一切都被投下来,再被我甩到身后,地面时明时暗看不真切。不过,这条路我走得多,早就熟悉了,倒没在意。
就在我快要走到家门口时,忽然脚下绊了一下,我踩着高跟靴子,差点摔在地上来个狗啃泥。
我慌忙站好,回头一看,就看到一个黑色的影子倦在路边,似乎是个人。刚才不小心绊了我一下的,好像就是他横过来的脚。
我心里一动,半夜在路边遇到醉汉可不是什么好兆头。我想快点离开,不想多管闲事。如果是几年前,我一定好奇的去看这人是谁,至少会在一边报个警,然后等警察来处理。但是,现在的我,变了很多。
就在我转身的时候,那个黑影突然动了动,然后往我这边爬了几步,我连忙后退。
这一带的路灯都不是很亮,我后退的时候没留神,一下子撞到了停在墙边阴影的自行车上,哗啦啦一声响,自行车倒了一片。
我有点小害怕,那人就在这个时候爬到了我跟前,伸手抓住了我的脚脖子。
其实这个地方距离我家还有两百米不到,我只要一脚踢到他跑回去就行了,但不知为什么我有点下不去脚。
半夜,醉倒在帝都寒冷的冬夜里,我要是真走了,他会不会冻死?
心一软,我弯一下腰,对他说:“你有家里电话吗?我打电话让你的家人朋友来接你。”
他似乎是听到了我的话,微微抬头,一对醉得都几乎睁不开的眼睛看着我。我看到这对眼睛,心里一跳:尼玛,眼神怎么这么熟悉?
我忙蹲了下去,拨开他盖住前额的头发,借着路灯光,看到了一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程新。
既然认识,我就更不能放任不管了。但是,他出现在这儿,我还是觉得万分不解。他高高在下,一呼百应,恨不得走到哪儿都带着一帮下属的人,怎么会一个醉倒在这儿呢?
“林乐怡……”他含糊的叫着。
“你认出我了?”我一边问,一边用力把他从地上拖起来。
男人醉起来的时候,身体变得死沉,我累出一身汗,才勉强把他扶直了身体,刚往前走两步,他整个人都靠在我肩上,简直像个没骨头的人一样。
即使要打电话让他的人来接他,也不能让他在地上躺着吧。我无奈地扶起这个人,一步一步往家里挪。
他不知道喝了多少酒,整个人就像刚从酒缸里捞出来一样,熏得我直想吐。
两百多米走了十多分钟,又费尽力气把他拖进院子,把他扔到客厅沙发上时,我累得衣服都粘在了身上,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
不过,看到他脏兮兮的把沙发弄脏,我又坐不住了,先三下五除二,把他身上的脏衣服剥了下来,扔进洗衣机里,然后找了一条毯子铺在沙发上,让他挪了地方过去,心里暗想明天又要洗沙发了。
他这会儿可能觉得温暖了,竟然呼呼睡了过去。
我气得不轻,拿出自己的手机然后去拍他的脸:“喂,你朋友电话记不记得,给我一个,我让他们来接你。”
无论我怎么拍,那张脸都睡得双眼紧闭。我想了想,去翻他的口袋,期望能够找出他的手机,然后打电话出去,让人接走他。
让一个不太熟悉的醉汉在我家里过夜,我还没这个习惯。
万幸,他醉成这样,手机还在。我翻出手机才发现,他的通讯录里简单得要命,一字排开的都是和他不同性的人,从头翻到尾,也没找到爸妈或者叔之类的称呼的电话。
回忆了一下他的秘书貌似姓张,我给最近通话的一个张姓联系人拨了电话过去,那边响了两声就接通,毕恭毕敬的声音:“程总,您好。”
“你好,我是林东怡,在后海一带的胡同里遇到了喝成死狗的你的老板,你能不能来把他接走。”我说。
那秘书回忆了一下疑惑着问:“是做广告创意的林乐怡小姐?”
“对,前段时间和你们谈过合作。”我说。
“好的,我马上去,麻烦你把地址给我。”他马上应道。
我说了地址,他那边说马上来,然后挂了电话。
等到这一切都办完,我才松了一口气,看看他那张脏得让人恶心的脸,我去卫生间拧了个热毛巾,把他的脸擦干净。
正在擦的时候,他忽然一把握住我的手,嘴里叫了一声:“乐怡。”
奇怪了,喝醉了还知道是谁在帮他擦脸?我心里一动,想解开他的衬衫看他左肩上是不是有那个记号。
我几乎能判定他就是他,却没勇气去证实他就是他。
如果是有意隐瞒,那些明显的特症一定会去掉,我没必要费这个事儿了。我把放在他扣子上的手拿了下来。
回身去厨房烧了开水,沏了一杯酽茶放在茶几上,等他稍微清醒一点的时候,就让他喝茶解酒。
他的衣服都扔进洗衣机里,估计那人来的时候应该洗得差不多了,让他一并带走。对于程新,我真的不想再见到了。
这一切都忙完以后,客厅里的酒气散了一些,我打开半扇窗子通风。
等了大约半个小时,有人在外面敲门,我忙打开门,正是程新的秘书。他来得倒是挺快的。
“林小姐,麻烦你了。”他开口就说。
“我回来得晚,在路边水沟旁捡到的,你赶紧弄出去吧。”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