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节(1 / 2)

京城经过这四五年的发展,可谓是比以前繁华多了,四九城的几个大门每天都是车水马龙,不管是出城的,还是进城的,都排了好长长的队伍。

以前各个城门口的车夫把式们,现在都人手一辆绿色的三轮电瓶车,被朝廷统一管理的有条有理,统一收费条目。

就跟阿茹娜做游魂的时候,看到的那些滴滴车,出租车一样。当然,大清京城的都是收拾的干干净净的三轮小电瓶车,上面挂着个挡风遮雨的大罩子。

其实,电瓶车和拖拉机刚刚研制出来的时候,康熙皇帝是同意三品以上的官员们在四九城开拖拉机的。

可是自从他发现拖拉机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嘈杂后,就果断的下了禁令,四九城里头不允许任何人跑拖拉机。

哪怕是现在拖拉机已经改进的非常良好,体积变得小了很多,没有噪音,更是不冒大黑烟,康熙皇帝也还是坚持这个政策。

京城的贵族大官儿们,从开始的敢怒不敢言,到现在的接受良好,甚至是大力的支持这个政策,也确实证明了康熙皇帝这一条禁令的英明之处。

四九城就这么大的一点儿地盘,如果各家各户都开着拖拉机,光停车的地儿都不够,全都堵在路上得了。

“大格格,云雾到了。”贴身侍女小粉红站在马车前,恭敬的和大格格报备。

沉浸在乱七八糟各种想法里头的大格格,反应过来,自己从马车里面打开了马车门,动作利索的钻了出来。

她今儿穿的是一件香色的小风衣,头上戴着一个白色的大帽子,挡住了半边小脸,只能看到圆润的双下巴和嫣红的嘴唇,保养的黑亮柔顺的长直发,编成的两根细长的大辫子,卷成了三个小圆圈儿,柔顺的团在两边的颈窝里。

整个人显得活泼生动,灵气十足,却又不失大家女子的高贵清爽,知书达理。

不热不烫的,温度正好的太阳光照在大格格的光洁白皙的脸蛋儿上,一根根细小的绒毛微微可见,还带有一点儿婴儿肥的腮边,有几根调皮的小碎发,随着轻风摇摆。

侍女大红微微眯了眼睛,移开放在大格格身上的目光。

大格格身上的气势,这两年是越发的逼人了。

尤其是和太子殿下的婚事定下来以后。

大格格可能自己没有察觉,可是她们这些伺候了大格格多年的贴身下人,却是都已经明显的发现,大格格就好像是经过了在蚕蛹中数年酝酿的小毛毛虫一样,太子殿下伸过来一根手指头,把蛹撕开了一条小缝隙,休眠中的毛毛虫就被惊醒了。

它努力的挣扎着爬了出来,不再迷茫,不怕受伤,破茧重生,成功化蝶,张开了五彩缤纷的羽翼,在阳光下展翅飞翔,在花香里自由自在的扑凌徜徉,迎接着太子殿下给予的新生活。

大格格随意的往马车傍边一站,亭亭玉立的身影,秀丽如画的容貌,让人一眼就能注意到,云雾院子里的美艳多姿的荷花,对比大格格的风采气度,也要害羞的自愧弗如。

人人都说古时候的西施长的很美,小粉红也跟着自家格格读了不少诗词。都说古往今来那些文人墨客怎么的“丽句写丽人”,可是小粉红却觉得,大格格的美,才是古今无人可与匹敌的。

既有女子的粉妆玉琢,烂漫清雅,“美目盼兮,巧笑倩兮”,让男子忍不住的心生欢喜疼爱;又有男子的风华绝代,满腹才华,为人处世缜密周全,让女子情不自禁的心生向往和依赖。

敏感多思的阿茹娜格格察觉了,侍女大红刚刚看向她时的羞涩视线,只不理会。她稍稍低头,自己微微的调整了一下头上挡风防尘的大帽子。

时下满人女子都喜欢到发型屋去烫个小波浪,大卷发什么的。可是向来都很是留心观察胤礽一举一动的大格格,却发现了胤礽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他生活中的一些小习惯,小细节。

于是大格格认为,太子殿下这个人,看似云淡风轻的,万事大度能容,其实特别的别扭圪塔。

他看到三格格那头因为不停的烫,糟蹋的有些干枯毛躁的头发,会不自觉的移开视线,伤眼;看到五格格梳着蓬松的大马尾,会不自觉的远远的站着不靠近,怕被五格格的头发飘到脸上。

所以,阿茹娜就努力的回想着,她作为游魂的时候曾经见过的,后世的那些流行的少女打扮,每天换着大小花样儿,梳个和时下潮流不一样的,干净利索的发型。

她自己折腾的云雾女子护肤休闲中心,也有烫头发这些服务,可是大格格本人从来不烫头发。只是想着法儿把自己的这头秀发给保养的更黑,更亮,更柔顺,最好让那个呆子能喜欢的多看几眼。

进到云雾里面的二楼,专门给自己留的那间单间儿,训练有素的侍女们在悄悄儿的摆放点心和茶具。大格格站在窗边,看着外头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纷繁交杂的各种声音,不自觉的微笑起来。

她以前其实很不喜欢这街道上的生气勃勃,烟火味儿,因为那样会更加显得自己这个孤魂野鬼凄凉孤绝。可是现在她却能从这大清国一草一木,一车一马,找到太子殿下这几年在大清国做下的功绩,察觉到他留下的温暖的气息。

太子殿下本人木呆呆的,毫无情趣,更没有一丝人间烟火气,却是一心想着,要把大清的老百姓都操持的活力四射,生机勃勃的。

真的是一个很特别,很特别的人。

一般情况下,再英明神武的伟人,活到了一定的岁数,或者是到了老了的时候,都是自私自利的,把人性中的丑陋贪婪尽显。始皇帝,汉武帝,唐太宗,她上辈子的康熙皇帝,都不外是。

就好比她,她上辈子有一段时间就是,甚至是更为疯狂。

还好他经历了从荣极到圈禁的一生后,又得天之幸,经历了中原大地两百年的风云变化,虽然性情变得孤傲纵情,我行我素。

但也不得不说,中原大地这几百的风风雨雨,沧海桑田,确实是打磨掉了她的浮夸和气躁,凿去了他身上的娇奢无度,让她完善了本我中的至真至善,至情至性。

可是尽管如此,他当年刚刚回到这个时代的时候,把当时同样处于魂魄状态的呆太子拉下来附身“保成太子”的身躯,也是她能为了大清国,唯一愿意做的一件事儿了。

怎么还会有太子殿下的那个胸襟抱负,数年如一日,殚精竭虑,毫无私心,满心的都是想着怎么为国为民做好事?

她那些年,魂魄游荡在炮火纷飞,支离破碎的中原大地,眼里所见的种种,差点儿把她真的给逼疯了。

其实她也差不多是疯了,史书上都说他晚年患有严重的人格分裂症,更何况是经历了二百多年历史变迁后的她?

可是老天怜悯她,在她控制不住自己发疯的揭穿了太子殿下和她的身份以后,太子殿下没有怨恨,没有气怒,反而处处照顾她,关心她。

他说,“孤不赞同格格把孤拉下来附身的鲁莽行为,但是孤和佩服格格的这份“舍”的勇气和胆气。”

虽然对她只有生死知己的情谊,却还是为了责任;为了友情;为了给她安全感,防止她在人前露出任何神经质的表现,坏了名声,就亲手写了那么一封长达几十个字的“情书”送了过来。

明明他一向是最惜字如金的,批复一本折子有时候也才十几个字而已。

真的是,够呆的。

对她这么好,有能理解她,包容她的人,上下几百年,也就这么一个了,她又怎么会撒手那?越是察觉,感受到他的好,她当然就越是沉迷啊。

现在想来,当时她将呆太子拉下来附身在“保成太子”的身上,自己又误打误撞的重生在一个女儿家身上,简直是她这几百年的人生里,做的最明智,最痛快,最值得骄傲的一件事儿了。

如果她这辈子还是男儿身,以太子殿下的为人,顾忌着这个时代的世俗偏见,为了所谓的对她好,哪怕是再喜欢她,哪怕他自己一辈子不娶,他也不会点头同意和她的关系。

所以,阿茹娜格格现在每天起来,看着镜子里的那个明艳亮丽,肤白貌美的自己,心里都是美的冒泡泡,默默的感谢钮钴禄福晋给了她这么亮丽的一个好底子,感谢她修炼的那些有助于美貌的功法。

现在这京城的男女老少,谁不说自己是大家女子的典范?大清女儿家的楷模?大气雍容,进退有度的瓜尔佳府的大格格,和太子殿下绝对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