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2 / 2)

坐在车上的人大多数都是务工人员,火车上站着的人也很多,坐着的人去上厕所,站着的人就赶紧坐下歇息一会儿,补充一下体力,与凌风一起坐的是个大学生模样的青年,带着眼镜看起来斯文有礼,凌风看了青年一眼,将东西放到靠着车窗旁,自己坐到封邵与青年的中间,闭目养神,而封邵则给他父亲打电话,九五年的手机比起那些笨重的大哥大已经轻了许多,除了天线没有变外,就是信号还是有点差,坐在火车上时不时的听不到对方的说话,封邵气嘟嘟的将手机摔到了桌子上,‘哐’的一声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看到这么个个子不高的长的很秀气的少年这么孩子气的一面,大家都轻笑了一下,但看到摔到桌子上的居然是个手机眼神就变了,凌风将手机收起来,在未来,这样的手机也许不值钱,但在这个手机昂贵的买不起的年代,一个手机的存在也是身份象征,而使用手机的大多数都是成人,小孩子使用的极少,更何况这么不爱惜的,这下,在所有人眼里,封邵就成了大富豪的小公子了,有的人甚至开始猜测了,这么有钱的小家伙跑来做火车,大人能放心吗?

坐在封邵对面的是个封邵差不多年纪的女孩,看起来眉清目秀的,穿的土巴巴的洗的发白的衣服,羡慕的看着被凌风收起来的手机,身边的是一个精瘦的青年,虽然还带着乡村的朴实,却眼神之间闪烁着坚毅的目光,一看就是个有主意的。

小姑娘本来是在看手机,谁成想被凌风收了起来,只得不看,结果一抬眼又瞅见了眉眼精致的凌风,有点愣神,在农村,她可没有见过长的这么好看的男孩子,周身都有着说不出的气质,皮肤白嫩,比起自己的发红的粗糙皮肤,小姑娘明显自卑了,在村里自己也算是个俊俏的,没想到刚坐上了火车就被两个男孩子给比了下去。再看看那两个那两个男孩穿着攒新的样式新颖的棉袄,再看看自己的,羡慕极了。

凌风自然是察觉到了对面小姑娘的情绪,没有理会,倒是对面的青年也就是小姑娘身边的青年开了口,“两个小兄弟这是去哪里?”

“京城。”凌风淡淡的开了口,一旁的封邵失落了一会儿,倒是也缓了过来,兴致勃勃看着对面的年轻人,“你们是哪里的?也是去京城吗?去京城做什么?”

“我们去打工。”年轻人笑呵呵的道,年过二十的他在农村已经是可以成家立业的年纪,这次带着妹妹去京城也是为了让自己妹妹学点手艺什么的,他已经找到了一家服装厂,让妹妹做个临时工,学点裁缝手艺,赚点钱。

听完了对面青年跟他妹妹去京城的目的后,封邵看着跟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女孩,有点惊讶,“她看起来年纪不大,这么早就要出去打工?”

“不小了!”年轻人笑了一下,“你们城里人是要念书的,自然是觉得小,在我们乡下,二丫都是可以嫁人的年纪了!”

“嫁人?!”封邵更是惊讶了,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略带着婴儿肥的少年看起来非常的可爱,青年心下一动,有种想伸手摸一摸的冲动,只是一瞬间,青年有点失笑,自己这是怎么了,居然想要摸一个陌生的男孩子,想到这,青年忍不住摸了一下脑袋,是不是跟他娘说的,该找对象了?

凌风倒是没有阻止封邵与青年的交谈,看似平静的看报纸,实际上心里却是波涛四起,离自己重生十五六年了,很多细节都记得不是很清楚,眼前的男子他总有种面熟的感觉,直到刚才他才恍然想起来,原来这个年轻人就是日后大名鼎鼎的内地房地产老总,在中国的房地产业绝对的老大级人物!

没想到自己居然会与这个人同坐在一辆火车上。凌风摇头,关于这个老总,他之所以会记得这么清楚,完全是因为自己身边有个腐女一直都把这个老总挂在嘴边,这个老总是个gay,而且有个同性恋人。

对于同性恋,他是无所谓的,上辈子自己长的跟现在差不多,当然气质不同,也有一些男人追过他,但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异性恋,所以全都拒绝了,直到最后被女友背叛后,他才感慨,跟什么性别的人恋爱不重要,重要的是是否是在用心谈。

封邵一路都在跟着这个未来的老总说话,兴致勃勃,时不时的被对方的言论逗得‘哈哈’大笑,不一会儿,封邵连电话号码都给对方说了,互相交换了姓名,一派祥和的气氛。

凌风看着这个未来老总霍远嘴角含笑,长相不是俊美的那种,但很精神,棱角分明,看着封邵分明是带着一丝宠溺的表情!

凌风顿时警铃大震,不会这个霍远是瞄上了封邵了吧!虽然封邵这辈子的桃花运走的都是男桃花,但不会就栽在了这个霍远身上吧?!

想了想,凌风还是没有管,霍远是个好的,眼神坚毅不失正气,要是真的跟这封邵好了,也会好好待封邵,再说了,未来的事情,也是要这两人一起走下去的,就一辆火车上说说话并不一定会成就他们,看缘分吧!

夜晚,凌风将封邵赶到上铺睡觉,东西也扔到了上铺,被子什么的随便一搭,就睡了。

火车轰隆轰隆的走着,封邵白天兴奋的不行,到了晚上就坚持不下来了,跟霍远还有霍远的妹妹二丫两人一起玩了几圈扑克,就眯着眼睛睁不开了,倒头就睡。

凌风睡在外面,对于陌生的环境,他的警觉性一向很高,所以当一个手摸到装了手机的包的时候,凌风一个翻身,手一把抓住男子的手一拧,男子立刻痛的‘哇哇’叫了出来,将一车厢的人都给吵了起来,这时候的人都很讲义气的,眯着眼睛的霍远立刻清醒过来,因为他睡在下铺,所以立刻准备将男子给抓起啦,谁成想,男子从另一个衣兜里掏出一把匕首便朝着凌风刺了过来,封邵也醒了,迷迷糊糊的只觉得眼前有一道寒光,吓得他一哆嗦,只见凌风双手指夹着一把匕首,一脚就将男子给踹倒在地,被霍远一脚踩住,其他乘客则一拥而上,喊乘警的喊乘警,其余的则恨不得上手扇这小偷一巴掌,外出的人最恨遇见小偷,尤其是在过年前后,大家幸幸苦苦赚的血汗钱要是被这小偷一偷那就什么都没了,能不恨吗?

场面顿时乱了起来,凌风跳下去,霍远已经将小偷给捆了起来,一旁的乘客看着凌风的好身手都大声的叫好,刚才凌风几下将小偷给制服他们看得很惊险,但很过瘾,对这个有着几把刷子的少年顿时车厢里一片掌声。

凌风淡然的接受了掌声,这时乘警也赶到了,将小偷给带走问话,凌风看着霍远,“多谢你的出手相救。”

“不用谢!”霍远摆摆手,笑道:“你的身手真厉害,就算我没有出手,你一个人也能对付的了,换句话说我没有当倒忙就谢天谢地了!”

封邵从上铺下来,很兴奋,他拉着凌风的手,不满的说:“好厉害,你应该早点叫醒我的,我也想抓小偷!”

“哈哈...”霍远看到封邵冒着光的大眼睛忍不住笑了起来,对于这两兄弟,虽说凌风长的更胜一筹,但论起可爱,他更喜欢封邵,又活泼又有趣,他打趣道:“要想抓小偷还不简单?你只要把你的手机放到你的衣兜里,好多小偷任你挑!”

☆、第77章 十五年后(番外)

十五年后番外

早上,沈穆悄悄的起了床,蹑手蹑脚的穿起衣服洗漱,今天是周六,难得两人都有空闲的时间,昨晚上自己失了自控力,做的有点狠。

房子不大,透着温馨,窗台上种着碧绿的花草开着点点的花朵,沈穆先给花草浇了水,这才围着围裙到厨房开始做饭,凌风不喜欢猪肉跟羊肉这种肉食,甚至闻着都会恶心,所以他们的小窝的冰箱里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这些肉食,倒是出现了不少的海鲜,沈穆打算做凌风爱吃的虾仁粥。

沈穆将清水浸泡一两个小时的大米洗干净,又开始清洗虾仁,洗净后将虾仁切成了小丁,白皙手指灵巧的给胡萝卜去皮,又手法娴熟的切成了一个个均匀的小丁,将西兰花掰成很小的朵,准备工作终于结束,虽然有点麻烦,但想到凌风满足的眼神,累点又算得了什么?沈穆噙着笑,在汤锅里加了水,又倒入大米、以及切好的胡萝卜丁、玉米粒和西兰花,将火调到了大火,煮沸后转小火,熬煮,算了算时间,就差最后加入虾仁煮熟,要煮熟虾仁大约要二十分钟时间,沈穆又挽起袖子开始收拾房间。起锅时加少量盐调味。

房子大约一百二十坪左右,三室一厅一卫一厨,挤得满满的,一个是他们的卧室,一个是沈穆的书房,另一个则是凌风的风水法器摆放地。

经过这么些年,凌风已经在整个江湖起了或轻或重的地位,尤其是他的法器制作,更是引来了江湖人的追捧,不仅仅是江湖人,商人、政坛不晓得多少人排队想要买到一两件,只可惜,法器可以制作,却不能量产,尤其是凌风在几年前遭到的那场暗算,几乎一命呜呼,要不是清气护体,估计早就见了阎王。沈穆打开房门,地上都是玉石、木头的碎屑,刻刀什么的依旧乱扔在一旁,把手里的扫把放到墙边,又将乱放的工具一件件摆放整齐,将碎屑扫干净,又将屋子整个擦拭了一遍,这才离开。

自从那次的事件过后,凌风的精力也不如从前了,现在已经不再给他人看相看风水,而是将精力全都用来制作法器与写书。

沈穆想到那次事故,他的心口依然止不住的窒息,恍如天塌地陷一般,有时候做梦他还能梦到那人满脸是血的倒在自己身边,没有任何反应,他一遍一遍的叫着,他却始终没有睁开眼睛,即使报了仇又怎样呢?因为凌风的受伤,清气不再护体,凌风的身体日益衰落,一想到凌风时不时的困倦,沈穆依旧恨得牙痒,即使枪毙了一百遍都不够凌风受的罪!

因为沈穆每晚每晚的恶梦,凌风总会不厌其烦的在半夜叫醒他,有时候他也会半夜醒来,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又做噩梦了,看着一旁安然入睡的人,他才会擦擦头上的冷汗,将他重新抱在怀里,才能接着入睡。

二十分钟很快过去了,沈穆已经手脚麻利的将整个屋子打扫干净,地也拖的一尘不染,算了算时间,改起锅了,沈穆闻了闻,很香甜,尝了尝,又加了少量盐调味,这才端锅盛了一碗,放到保温盒里,

这时候凌风应该快醒了,沈穆对凌风的了解,估计都比凌风对自己的了解程度高,进了卧室,凌风果然已经睁开了眼睛坐了起来,不过看起来还是有点迷迷蒙蒙,有点呆呆的坐着不动,早上的阳光透过窗帘露出一丝丝的光芒,十五年过去了,时间几乎没有在这个男人身上留下岁月的痕迹,容貌越发精致温润,眼若星辰,淡粉色的唇瓣有点肿,多了几分旖旎,沈穆看着凌风的罕见的萌样,整个心脏都软成了一滩水,快步走过去搂着凌风,看着他迷瞪的双眼,沈穆捧着他的脸就来了个深吻,他的味道永远都是那么好闻...沈穆吻得很上瘾,他喜欢这样亲密无间的与他一起亲吻,品尝他嘴里的每一寸贝齿,舌与舌的交缠,一吻过后,两人都有点气息不稳了,沈穆嗓子略带沙哑,眼神深幽,问道:“怎么不多睡会儿?”

“睡不着了。”凌风半靠着身边的男人,皱了皱好看的眉,嗓子有点哑,想到昨晚上的事情,看着一旁关切的沈穆,脸微微有点红,对于一个心理年纪半百的人,忽然有了这么个比自己年纪小了一半的爱人,而这个爱人,咳,一到晚上就生龙活虎的,让这个即使体力好的人也吃不消啊!

“我去洗漱。”凌风淡定的忽视掉在自己腰上摩挲的手,以及股间的异物感,站起身换了衣服,而一旁的沈穆则炯炯的目光如炬的盯着爱人‘优雅’不失速度的脱下睡衣,白皙的皮肤上大片大片的吻痕让它的制造者有一份诡异的满足感,凌风叹气,他就知道,这人一直都不像他在人前那样谦谦君子,面上温和儒雅,实际上是个大色狼才对!每次『哗——』的时候,都一定要在自己身上留下各个不同位置的吻痕,才会满意。

按理来说他们在一起这么多年,就是男人跟女人在一起也有身体厌倦的时候,但沈穆却不会,有时候他甚至都希望他能厌倦一下,但这么多年下来,他只能说大概只有在做梦的时候了。

快速的换了衣服,凌风去洗漱,沈穆在一边给他挤牙膏、递毛巾,全然是个二十四孝好男人,洗漱刚完,又被按在门上来了个法式深吻,这才顺利的到达了厨房,沈穆将虾仁粥端出来,放到爱人面前,看着凌风大口大口的吃着粥,看着凌风喝着粥,自己则将顺手煮好的鸡蛋剥好,一个放到凌风面前,一个自己慢慢的解决掉,又喝掉一杯盒装奶。

吃完饭后,凌风伸了个懒腰,看着沈穆去洗碗,自己也进了厨房,帮忙收拾,沈穆是十分使不得凌风做这些家务活的,但又希望他陪着自己,矛盾的心理导致的结果就是,凌风给他递盘子,他洗盘子,他洗锅,凌风给他递洗洁精,一个扫地一个递扫把。

刚把家务活干完,封邵的电话就打了过来,即使已经当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地方县长的他依然精力充沛,因为封邵被下放到离京城有点距离的小县城,两人就不怎么经常见面,而追封邵追的紧的霍远自然是立刻开始拓展爱人所在县的事业,对于这对欢喜冤家,凌风已经麻木了,即使是从前的sh市委书记,现在的中央发改委主任的封国正也对儿子的桃花运不抱什么希望了,再说这霍远也算是个好的,洁身自好,就是一直瞄着封邵不放,而封邵显然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对这霍远也是半推半就,两人粘粘嗒嗒的,要不是封邵比较什么,那个傲娇,估计霍远也是恨不得天天把这难弄的家伙天天抱在怀里吧?!

一接通电话,封邵的大嗓门就开始从扩音器里噼里啪啦的传了出来,“凌风!我在你家楼底下,赶紧下来接我!”

“什么?”凌风愣了,跑到窗子口一看,果然一个穿着短袖的眉清目秀的男人在楼下拼命的朝着他挥手,身旁还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扶着封邵,一旁的宝马车后盖还高高的翘着,看起来里面装了不少东西。

“赶紧下来,把你男人也叫上,我专门给你们带了好多特产!”楼下的封邵还在不停的蹦跶,身后的霍远棱角分明,眼神温柔,三十多岁的年纪正是最有魅力的时候,举手投足之间就透漏出稳重与坚毅,看着封邵的时候又柔情似水,这样的男人,哪个女人能挡的住?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对于眼里只有封邵的霍远注定是要让女人伤心了。

很多人都说霍远是为了封邵老爹的权势才跑去追求封邵,对此他从来都不辩解,因为没有必要,只有这个男人知道,他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的汗水挣来的,在自己还一无所有的时候他就碰见了这个男孩,那时候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居然会看上一个男孩,还是个不知愁苦的任性妄为的官二代,可这就是命运,因为想要跟他一起交流,所以他拼命的往上爬,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下意识的不想让这个男孩看轻,所以他一直都想着办法学习,甚至是他完全不懂的英语,他半夜点着蜡烛交不起电费,看着装潢方面的书籍,他要赚钱,他要穿得体体面面的出现在封邵面前,即使他知道封邵根本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