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人殊身体晃了晃,无力地坐倒在椅子上,一头银发如被月华温柔映照的溪流,倾泻而下,那种冰冷而又高贵的光泽,配上他疲倦却依旧俊美无匹地容颜,为他凭添了几分悲剧英雄的色彩。
江朝戈心想,还不叫我起来,这地砖好硬。
虞人殊僵硬了足足有一分钟,才站了起来,抓住江朝戈的胳膊,把他从地上拽了起来,力气之大,把江朝戈的手腕捏得生痛。
江朝戈看着他,静静地等着。
虞人殊深吸一口气,眼神痛苦中又参杂着几分决绝,他沉声道:“怎么逃走。”
第28章
江朝戈马上道:“让天戎带我们直接逃出皇都,除了那只蜚,无人能阻拦天戎,但天戎的速度比他快很多。”
“好。”虞人殊黯然道。
江朝戈很能理解虞人殊此刻的心情,从高高在上的皇子沦为流亡逃犯,从此境遇大变暂且不提,光是心里的落差,换做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泰然处之。他拍了拍虞人殊的肩膀,“殿下,我知道你不是贪图荣华富贵的人,那就把这些虚名也忘了吧,你不是想带着天戎走遍天下吗,现在你再无拖累,可能反而是件好事。”
虞人殊点点头,“走吧。”
江朝戈推开门,守卫紧张地看着他,“大人,时间太久了,快跟我回去吧。”
江朝戈笑道:“可以,但我要带个人走。”
“什么?”
江朝戈猛地抓住他的衣领下压,膝盖狠狠撞在他的肚子上,同时一记手刀劈在他的后勃颈,守卫瘫倒在地上,顿时就不动了。
另外一个守卫还未来得及反应,江朝戈已经抽出一把匕首抵在了他的脖子上,“别动。”
虞人殊走了出来,惊讶道:“这不是我收藏的匕首吗?”
“借我用用。”江朝戈轻声对那个吓傻了的守卫说:“天戎在哪个房间。”
守卫看着横在脖子前的刀锋,咽了咽口水,“楼下东侧第一间。”
“我们走之后,你要做两件事,第一,把你和你同伴身上的金币找个地方藏起来,绝对不要带在身上,日后有机会再来取,第二,把自己弄伤。”江朝戈一脚将他踹开,抓着虞人殊往楼下跑去。
俩人冲下楼,楼下的守卫看到他们,大惊失色,高喊道:“来人啊,三皇子要……”虞人殊已经冲到了他身前,飞身一脚将他踹翻,同时身体以奇异的姿势在半空中调转方向,又是一脚踢飞了另外一个守卫。
江朝戈冲回自己的房间,拿了他金币的守卫此时完全慌了,略一犹豫间,就被他打倒在地,他推开房门,“炙……”
话音未落,一个人就一头扎进了他怀里,他低头一看,是约莫十三四岁少年之姿的炙玄,手里拿着炙玄刀。
炙玄皱眉道:“慢死了,我的魂力就够变成这样了。”
江朝戈赞道:“干得好。”他背上炙玄刀,拉起炙玄的手往外跑去。
另一边,虞人殊已经见到了天戎,天戎恢复成大人的模样,一把抱起虞人殊,直接从天井跳了出去,他的身体在半空中变成了威风凛凛地狰,虞人殊准确无误地坐在了他的背上。
江朝戈搂着炙玄,一脚踏上栏杆,纵身一跃,跳下天井,也稳稳地落到了天戎背上。
这时,整个刑司堂灯火通明,听到动静的守卫倾泻而出。
天戎朗声道:“抓紧了!”
他后腿一曲,突然猛地往上一跃,竟一举跳上了十多米高的顶楼!三人抓着他的毛,身体一度和地面垂直,江朝戈感到一阵晕眩,再次跌回了天戎厚厚地毛发里,天戎跳下刑司堂,顺着天鳌城的山路奔跑起来。
此时已是夜晚,路上行人稀少,但还是有不少人看到了天戎庞大的身躯如琥珀色闪电般在街道间奔驰。
江朝戈叫道:“这是出城的方向吗?”
“这是下山的方向。”虞人殊道:“出城的路太平顺,容易被堵住,这条路除非有具备超强跳跃能力和平衡力的魂兽,否则追不上。”
“为什么?”
虞人殊青灰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疯狂,“你很快就知道了。”
江朝戈真的很快就知道了,因为在百米开外他看到了断崖!那断崖外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清,只显得阴森可怖,见天戎往那断崖冲去,却没有一点减速地趋势,他大吼道:“我操,你们要干什么!”
炙玄灿金色的眼眸在黑暗中熠熠生辉,兴奋地大笑起来。
天戎飞身一跃,跳出了断崖!
江朝戈紧抓着天戎的毛,依然感觉身体要被甩出去了,他不顾形象地大叫了起来,他不想摔死啊!
天戎庞大的身体轰地一声撞在了对面的悬崖上,他的爪子狠狠抓进岩石壁,庞大的身体不住下坠,爪子在岩石壁上留下数道长长地、深深地抓痕。
炙玄的少年形态毕竟力气有限,在一冲一撞下,手一松,从天戎身上掉了下去。
江朝戈此时双臂发软,自顾不暇,眼看也要抓不住了。
天戎五条粗长地尾巴一甩,直接把炙玄给甩了回去,炙玄再次抓住他的毛,脸蛋兴奋得发红。
虞人殊也抓住江朝戈的手腕,“能撑住吗”
江朝戈咬牙道:“能。”他吓得心脏都现在都在猛跳。
天戎的身体足足下坠了近百米,爪子上血花飞溅,才终于稳住了下落的趋势。他跳到一处凸起的平台上,在山崖间灵活地攀爬,终于爬上了这一侧的断崖。
回头看去,对面的断崖有无数火光闪动,天上盘旋着几只大鸟,却迟迟没有飞过来,恐怕是知道,就算过来也无法阻止天戎。
虞人殊怔怔地看着天鳌城的星星火光,青灰色的眼眸中饱含失意与痛苦,让人于心不忍,他颤抖着呼出一口气,“我说我对这天鳌城没有留恋,可一想到从此以后也许再不能回来……”
此时此刻,江朝戈能感同身受。他曾经抱怨自己的城市交通拥堵、环境恶劣,一直想着赚够钱了换个好地方逍遥自在,可一想到很可能再也回不去了,心里只有浓浓地不舍和惆怅。人到底是需要归属感的动物,那种无家可归的惶恐让人心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