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去参观养虫场,兄弟俩商量了一下,决定进山打些猎物送给鲜筠她们。因为整个部落都在忙着孵蛋大业,雌鸟们在雏鸟出壳之前是不会离开部落太远的,因此,对于鲜筠她们而言,养虫子既是为了给雏鸟储备食物,也是为了让她们自己在保卫蛋宝宝这段时间里不至于饿死。
白芎不是知恩不报的人,鲜筠和青羽一族将部落最珍贵的东西都送给他了,反正他最近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抽几天时间给青羽部落捕些猎物回来,肉吃不完可以做成美味的肉干,骨头也可以炖汤喝,兽皮能拿来作为鸟窝的垫子,可以说是他目前能想到的最实用的礼物了。
还有一件,是他不能说出口的礼物,希望有“那个礼物”在,这些性格平和温顺的小蓝鸟们,能真正在这里得到他们想要的与世无争的生活吧。
“大哥,我来吧!”看到大哥甩出一根树枝戳死了一只花熊,云霄抢着跑过去将花熊拎起来,拎起来之前还补了一爪子,小心翼翼地将熊血放干净了才拿了回来。
大哥今天穿的是为了捕猎亲手做的粗麻布的衣裳,和他身上这一套用的布料和款式都一模一样,虽然不知道“情侣装”这个词儿,但是在云霄心里,能和大哥穿一模一样的衣裳这种感觉,只要想想就能让他脸红心跳,因此,绝对不能让这些猎物的污血弄脏了大哥的衣裳!
至于他自己的,看了看流了满地的鲜血,云霄暗暗叹息一声,为了和大哥穿同款情侣装,只能牺牲他爱吃的血豆腐了。
“哎呀!我特意冲脑袋下手的,就为了留下点血给你做血豆腐,你怎么给它脖子上来了一爪子?”白芎看着满地的鲜血也有点可惜,这种花熊个头是成年灰熊的一半,肉质比一般的熊肉味道更好,最难得的是花熊的血不像一般野兽的血液那般腥臭,而是因为花熊的食物大多是山里的花草植物而带着一丝植物的清淡味道,拿来做血豆腐非常好吃,他对血豆腐倒不是特别喜欢,但是云霄很喜欢吃。
或者说,这个世界大多数妖都喜欢饮动物的鲜血,他们认为血液和心脏是野兽力量的源头,饮用了野兽的鲜血,吃了它们的心脏,便能获得野兽生前的力量。作为一只土生土长的妖,云霄天性中便继承了妖族爱吃动物血液的癖好,白芎原本也不排斥吃猪血鸭血的,但是自从知道妖族对鲜血的定义之后,他总感觉再吃血豆腐就好像吸血鬼一样,简直有了心理障碍!
“血淋淋的不好带,而且这些猎物不是要送给青羽部落的吗?有没有血也无所谓,而且那群小蓝鸟也不一定爱吃血吧?他们不是养虫子的吗?”云霄控干净最后一滴血,将花熊绑起来丢到自己背上,还特意将伤口的位置避开衣裳,冲着白芎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
“好了,先回去吧。”察觉到云霄的小动作,白芎抿嘴一乐,这小子是真的长大了,竟然都开始学会臭美了,不想弄脏衣服,就故意给猎物补上一爪子放血什么的,意外的有点萌呢。
回去的路上,再遇到合适的猎物,白芎也不像之前那样用树枝戳死了,直接飞奔过去,一下拧断猎物的脖子,这样一来,血液便能在猎物体内保存一段时间,只要他们及时赶回部落,还是能放出来给他家小黑做一顿血豆腐的。
“大哥,你这样会惯坏我的。”云霄看着被拧断了脖子,浑身上下没一点伤口的猎物,忍不住抿了抿嘴,大哥总是这样,哪怕他一句话也不说,也能发现他想要的是什么。
这样的大哥,让他如何舍得放手?
“你还小呢,小孩子本就该惯着点,别总是皱眉,长大了有你皱眉叹息的时候。”空出一只手来,白芎突然揉了揉云霄紧皱的眉头,将那团小疙瘩揉散了,这才满意地点点头。
这就对了嘛,小小年纪,放在他生活的那个时代里,云霄这样的才刚上高中,正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本就该无忧无虑的享受来自家人的关心,最大的烦恼大概就是高考了,做什么每天苦大仇深地皱着眉?
大人的事情,就让他们大人来烦心吧。
云霄没有说话,只是有些呆愣,又带着一丝窃喜地享受着来自大哥的关怀和爱护。
要是能一直这样就好了。
一直和大哥生活在一起,再过一万年他也不会觉得厌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