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节(2 / 2)

心狂 初禾 2866 字 14天前

明恕等了会儿,“不想回答?”

何逸小声道:“你说过我可以不回答。”

徐椿已经赶到何逸就诊的医院。就诊记录证实,何逸在9月3日凌晨确实接受过紧急救治,身上有多处软组织挫伤,系被殴打所致,但这些伤都不严重。吕晨打他,多半是恐吓他,让他长个教训,并不是奔着让他受重伤的目的去。

但同时徐椿又得到另一条重要线索——从五年前开始,何逸就在药店购买延长性生活时间的西药,以及壮阳的中药材。何逸的网购记录还显示,他购买了不少助情用品。

“这他妈……”方远航看着网购照片,瞠目结舌,“这些都是什么跟什么啊?这人是个变态吧?太恶心了!”

“何逸在性上有某种障碍,他一直单身的原因恐怕就在于此。”明恕说:“这些药物和用品也许能在某种程度上帮到他,但更可能让他发现自己确实不行。他处在长期的性压抑下,这符合我们对凶手做的侧写。不过……”

方远航说:“不过凶手身手了得,何逸在这一点上不符合。可何逸没有不在场证明,又与赵思雁吕晨两人都有仇,他既有作案动机,也有作案时间。”

明恕说:“何逸的嫌疑确实很大,吕晨自称和赵思雁是情侣,这话也许是真,也许只是吕晨为了打消何逸的念头随口而说。她们被害时被摆成了那种姿势,外人看上去觉得她们就像一对同性情侣,要说这是何逸的报复,完全说得通。”

“现在缺的就是证据。何逸在10月13号到底有没去过祈月山?哎,不过我就卡在何逸的身手上了……”方远航撑着下巴,想了半天,“师傅,咱们换一种思路呢?人其实不是何逸杀的,他买凶杀人?从现场来看,凶手相当专业,两刀就结果了两个成年人的性命,而且未在现场留下具有指向性的线索。”

明恕摇头,“这样一来就矛盾了。”

方远航问:“哪里矛盾?”

“你想,如果何逸是买凶杀人,那当我问他10月13号那天他在哪里时,他为什么拿不出不在场证明?”明恕说:“凶是他买的,他知道赵思雁和吕晨10月13号会死,也知道警方一查两人的社会关系,就必然查到他头上来,他当然得提前制造好不在场证明,等着我们去查。”

“啊,我给疏忽了。”方远航想了想,“买凶这一条排除的话,如果何逸确实是凶手,那他伪装得就太好了。”

明恕说:“去彻查何逸的背景,他现在已经在聚光灯下了,如果有破绽,我们没理由发现不了。”

“1013案”因为发生在网红风景区,遇害的又是两名知名高校的女研究生,死状还非常特殊,所以在社会上的影响很大。上头给的破案压力不小,重案组不仅要调查这个案子本身,还得筛查最近数年间的女性失踪案。

但筛查大城市里的失踪案一向是最耗费人力的,查到目前,暂时还没有重要线索出现。

明恕被萧遇安叫到副局长办公室,正想汇报目前掌握的情况,就听萧遇安道:“筛查失踪案可能是一步错棋。”

明恕眼尾微动,“为什么?”

“你们从赵思雁和吕晨的死状判断,凶手是个熟手,在男性功能上有缺陷,长期压抑,于是残杀女性,并摆出情事姿势,在这一过程中释放自我。”萧遇安说:“你们还分析出,凶手在祈月山马上迎来客流高峰时动手,并将尸体放在非常显眼的位置,是为了显摆,让尽可能多的人欣赏他的‘杰作’。”

明恕说:“这有什么问题吗?”

“既然是为了显摆,那凶手如果之前就犯过类似的案子,被害人怎么会还在失踪案里?不是早就该被发现死在某处了吗?”萧遇安说,“你想想看,是不是这个道理?”

明恕皱着眉,半晌道:“但我还是认为凶手在杀害赵思雁和吕晨之前就做过案,他太熟练了。”

萧遇安点头,“我也倾向于相信,这人手上还有人命,但我不赞同你现在耗费人力去筛查失踪案。”

明恕说:“那你的意思是,凶手是流窜作案?这起案子是他在冬邺市作的第一起?”

萧遇安说:“沈寻刚才给我回话了,全国范围内尚未侦破的命案里,没有与我们这个案子具备可并案要素的案子。”

明恕坐在萧遇安的办公桌上,腿晃在空中,仰头看着天花板,“那怪了。冬邺市没有类似的案子,其他省市也没有,失踪案没有筛查的必要,那这是凶手第一次作案?第一次作案就能做到这种程度?可能吗?”

萧遇安说:“这案子有一些解释不通的地方。”

明恕回头:“嗯?”

前几天降了温,这两天气温又回升了,明恕穿得少,脱掉外套后就一件衬衣一条西裤,衬衣还因为刚才开会时空调温度开太高而解开了上面两颗扣子,此时拧着身子,胸口就敞了一大片,看得见两片漂亮的锁骨。

萧遇安说:“把扣子扣上。”

明恕懒得扣,“这儿又没别人。”

萧遇安说:“自己拿镜子照照。”

明恕打开手机的镜子功能一看,锁骨下方隐约看得见一块红痕,是去祈月山前一晚被萧遇安弄出来的。

“我操!”明恕赶紧扣扣子,“明明是你犯下的错,为什么要我来遮掩?”

这话说完,明恕就看到萧遇安穿得规整的衬衣,衬衣下面的红痕比他的只多不少,于是笑道:“好吧,我犯下的错也由你来遮掩,扯平了。”

萧遇安笑了声,“明队,我提醒你一下,这是在单位,不是在家里。面对上司,该有的规矩还是不要忘了。”

明恕从办公桌上跳下来,拉开椅子坐下,“上司同志,请您指示!”

萧遇安叹气,“还会开玩笑,可见还没有到被案子弄到焦头烂额的地步。”

明恕闹够了,正色道:“你刚才说这案子有解释不通的地方,是哪里?”

“尸体身上太干净了。”萧遇安说:“尸体姿势呈现的性暗示非常强,但两名被害人在死前死后都没有被侵犯,身体、凹坑附近也没有留下凶手的体液。凶手似乎只想用她们的身体摆出那个姿势。”

明恕说:“以这个凶手的专业程度看,他不应当在现场留下体液,如果真的留下来了,那也太大意了。”

“你听我最后那句分析——凶手似乎只想用她们的身体摆出那个姿势。”萧遇安说:“如果是一个因为男性功能问题而长期心理压抑的人,他在行凶前后会有什么举动?”

明恕双手抄在西装裤袋里,想了半分钟,“他会利用被害人的身体做他平时没有办法做的事,比如用工具强暴被害人,也可能在将被害人摆成那种姿势后,一边观看,一边……最有可能的是,他会将自己的体液留在被害人身上。”

“对,这么做才符合一个长期压抑的凶手的行事逻辑。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这种案子的侦破点都在于凶手的‘情不自禁’。他犯案的目的是什么?当然是满足他扭曲的欲望。被害人的身体是他发泄的重要渠道,他把人杀了,却什么都没有做,那他杀人的意义是什么?”萧遇安说:“这是第一点。还有一点就是我们刚才讨论过的问题,这案子像连环凶杀案中的一起,并不是第一起,但往前却找不到可以并案侦查的案件。”

明恕闭眼沉默了一会儿。这确实是个很矛盾的问题。

凶手展现出的是极端的冷静,而无数起因性压抑而残杀女性的案子里,凶手或多或少都会因为自己的失控而在现场留下痕迹,最多的就是体液。

如果凶手并非一个性压抑杀人狂,那是个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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