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出生那一刻开始,我就知道,我的人生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我背负着家族几代人的使命。
我叫莫修远。
从记忆开始,我就在逃亡。
和我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姑姑,还有我的弟弟一起,一直在逃亡。
没多久。
爷爷奶奶去世了。
没多久。
爸爸妈妈也去世了。
后来。
在我姑姑的帮助下,我被送去了莫家,成为了他们的孩子。
我姑姑嫁入了翟家,将莫温情改成了温情。
我弟弟留在了帝都,送进了孤儿院,被人收养抛弃收养抛弃。
我们看似在各自的轨迹上生活下去,其实都只有一个目的,推翻现在的秦家,拿回我们莫家的江山。
莫家江山不由我看来继承,由我来攻打,我弟弟来继承。
因此。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一个叫做“训练场”的地方生活,脑海里面都只有杀戮和血腥。
陪在我身边的,一个叫做叶恒,是莫家忠臣后裔的儿子。一个叫翟安,我姑姑莫温情的儿子,我表弟。
在很多人都还在玩着玩具手枪的时候,我们就学会了真枪实弹!
我的性格也一度因为这些残忍而变得冷漠了起来,听说,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甚至不会笑。
认识陆漫漫,是在陆漫漫还年幼且走失的时候。
我送她回家,她说她以后会嫁给我。
结果,嫁给了文赟。
我就这么看着她幸福满满的走进了文赟的怀抱,就看着她在自己眼皮子地下长大,出落得亭亭玉立甚至倾国倾城,然后离我越来越远。
真的很遗憾,这个女人不会等我。
不会在我需要等待的时候等我,而我也没有那个能耐和勇气让她留在我的身边。
我的世界太血腥,不适合她出现。
其实,我总是在想,如果我稍微往前一点点,如果她稍微可以对我主动那么一点点,我是不是就会一发不可收拾的,绝不放手!
好在我是一个冷漠的人,我可以冷冷的看着她面对着文赟时笑颜如花,在偶尔和我碰面时的一脸嫌弃。
在她看来,我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渣的男人,乱搞男女关系,乱花钱,无所事事,纨绔子弟。
她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那些所谓的标签在我身上我一样都没做过,甚至于,没有碰过任何一个女人,除了她。
是的,我碰了她。
在她并不自知的时候。
那是她三十岁的时候,嫁给文赟的七个年头。
那晚上,我和叶恒在魅色喝酒,当时,我已经走向了政坛之路,在自己的努力下,在叶半仙给我铺的道路下走得顺风顺水,文赟一直高高在上对我从不曾有过任何顾忌,几乎是不屑于我的存在!这也是为什么我这么多年把自己形象弄得这么渣的原因之一,我需要在文家人甚至是秦家人,毫无防备的时候,达到我打下江山的目的。
而我真的没有想到,如此乖乖女的陆漫漫,会在凌晨2点多独自一人来到夜场,独自一人坐在吧台边上喝酒。
她不会知道,她这样的举动会对自己带来多大的麻烦,她不会知道,在她刚坐下的那一瞬间,就已经有男人盯上了她,在她喝下自己点的那杯烈酒时,就已经被下了药。
我其实没想过去帮她,也没想过去打岔,我始终觉得这个女人离自己很远。
我们不会有任何交集,就算总觉得她无时无刻的不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总觉得她时时刻刻的阴魂不散。
结果那晚上,我还是出手了。
在她喝下那杯酒之后准备离开之时,我过去了。
当时叶恒也已经离开,被夜场一个女人带走了。
叶恒来者不拒,只要心情到位。
我过去扶住了晕倒的她,在她旁边男人准备出手的时候,我将她带走了。
谁都知道魅色是谁的地盘,那个男人看了我一眼,而后悻悻离开了,没有人会自讨没趣。
我带着她去了一个包房。
本来只是为了让她在里面睡一会而已,没想过碰她。
大概,我也太高估了我的自制力。
我也太高估了这个女人在我生命中的影响力。
当我抱着她柔软的身体放在柔软的沙发上的时候,我承认那一刻,我有些不受控制,我俯身,吻了下去。
那是我第二次吻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