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那家伙跑得飞快,陈爝一介书生,哪里是他的对手,两人相距越来越远。相比陈爝,我更丢脸,刚抬起脚,才发现连腿都软了。
就在这个时候,我的右侧忽然闪过一道黑影,飞快地朝他们的方向冲去!
速度之快,我都来不及看清那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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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过了几秒,那黑影已超过陈爝,直追那个正在狂奔的男人。
眼看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那男子慌忙中回头一瞥,瞧见身后的追击者将至,忙将手伸入雨衣内的挎包,抽出一柄明晃晃的料理刀!
但黑影并没因此停止脚步,反而用更快的速度冲上前去。
男子突然面露狰狞,止步转身,照着身后的黑影就是一记横斩!这当口儿惊险万分,我不由得停止了呼吸,瞪眼看着这一切。
黑影身形一矮,堪堪从他身侧闪过,接着一记标准的擒拿手将男子掀翻在地,口中道:“我是警察!你老实点!”听这说话的声音尖细,像是女性,且十分耳熟。“你涉嫌故意伤人,请配合我们调查!”男子手臂被拗得吃痛,发出凄惨的叫声。
陈爝紧跟上前,抬脚踢掉了那人手中的料理刀,补充道:“是涉嫌故意杀人才对。”
路灯映照下,我才看清这个制伏持刀者的人,竟然是许久不见的唐薇警官!
“怎么是你?”陈爝略显惊讶地看着唐警官。他满头大汗,不停用手臂擦拭额头滴下的汗水。这几年他都没怎么锻炼,体能比之前差了不少。
“这句话应该我问你们才对。”唐薇抬头望了陈爝一眼,随即取出手铐,将男子双手铐上。“刚才我听见有打斗的声音,走近一看,就见到韩晋老师在便利店门口吓得浑身发抖,接着就看见你和这人在地上扭打。”
“不是扭打,是制伏。”陈爝对唐薇的用词颇有些不满,“我在制伏他。”
我跑上前,抗议道:“我哪里发抖了?”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没有唐薇的帮忙,以陈爝的速度,估计早让这男人逃跑了。可是我们为什么要追这男人?为什么他的挎包里还藏有一把料理刀呢?
我把目光投向躺在地上的男子。
只见他紧闭双唇,双目直勾勾地看着天空,一副万念俱灰的模样。
过了不久,唐薇就叫来了两辆警车。除了这个奇怪的男人,我和陈爝也被警方请去了派出所,协助调查这件事。
经过一番审讯,警方大致了解了男子的持械动机,以及事发的前因后果。
这个男人名叫杨非凡,二十五岁,单身,待业在家。六个月前,他在聚会上认识了一名已婚女性谭某,两个人相谈甚欢,当晚就发生了关系。此后,两人维持了五个多月的情人关系,谁知前几日,谭某良心发现,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丈夫,于是提出分手。杨非凡不愿意放手,苦苦哀求,可谭某非常坚决,无论如何都要与他断绝来往。
杨非凡见她如此绝情,把心一横,对她动了杀心。当日他取了一把家中的料理刀,准备前往谭某在上海所租的房中杀人,然后再去和朋友会合,让他们替自己做不在场证明。谁知杀人计划刚定好,还未来得及实施,就被陈爝给搅黄了。
当得知杀人未遂的罪行,可能要接受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后,杨非凡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当然,这个悔恨或许需要打上双引号也未可知。
出了警局,我们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回思南路的住处。
上车之后我忙问道:“你怎么知道杨非凡要去杀人?可别告诉我你是猜的。”
“就是猜的。”陈爝双手枕在脑后,闭上眼打了个哈欠。
以我对这家伙的了解,想必他是在卖关子,于是板起脸道:“刚才你把我置于如此危险的境地,我有权利知道一下原因吧?”
“危险?”陈爝发出一连串冷笑,“你站在那儿动都没动,哪里危险了?”
“总之你必须把原因说出来!”我加重了语气。
“我已经说了啊,是猜的。不过我们对猜测的理解不同。我所谓猜测,都是基于一些反常现象进行的合理推测。”
“难道就是那句话吗?”我觉得单单基于这点信息进行推理,也太不严谨了。
“没错,他那句话是在说谎。”陈爝睁开了双眼。
——我打车去看《变相》,三点才能到东渝……
这句话我还记得,但是完全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变相》是最近上映的一部悬疑电影,改编自推理作家陆离的小说。故事讲述了一个杀人犯将人杀害并挫骨扬灰后,自己的容貌、身材,甚至dna都渐渐变成死者的了。这本小说我很早就读过,非常喜欢。这一次由于片方在前期投入了许多精力做宣传,据说也取得了很不错的票房。至于东渝是什么,我倒不清楚。
“东渝是一家重庆火锅店。”陈爝像是能看穿我的心思般说道。
“悬疑电影?重庆火锅?这两者难道有什么关系?”我追问道。
“没什么关系,只不过他说了个谎。”
“说了什么谎?”
“看完这部电影,他不可能立刻去东渝火锅店。所以他对电话里的人说了谎。”
“为什么不能立刻去?”
“我查了一下,因为这部电影快要下档了,全市只有星宫影城午夜场上映一场,也就是今天的十一点。这部电影时长九十分钟,看完也要十二点半了。而东渝火锅店距离星宫影城只有十分钟的路程,也就是说,从十二点半至三点这两个多小时,他一定要再去另一个地方,而这个地方,却不能告诉电话里的人。”
“这样就认定他要去行凶了吗?”陈爝这个理由说服不了我,于是我又问道,“或许他家离电影院和火锅店很近,看完电影打算回趟家再去和朋友吃夜宵呢?”
“他提到‘打车去看《变相》’,也就是说,他并不是住在离星宫影城很近的地方,否则何必打车,走路就行了。”
我本来想反驳他“就算很近也可以打车”,但觉得这样太蛮不讲理,就没说出口。
陈爝继续道:“我注意到他另一个反常的地方,就是身上穿着雨衣。”
就这点来说,我一开始也很疑惑。不过想到现在有怪癖的人很多,也就没细想。
我呆了一呆后,总算想出一个解答。我“啊”了一声道:“明白了!是不是穿着雨衣,就可以挡住溅出的鲜血?”
“没错,你最近聪明了不少。”陈爝的赞许听上去像讽刺。难道我以前很蠢吗?
我又摇了摇头:“还是不对,即便是要穿着雨衣行凶,他也没必要在大街上就把雨衣披在身上啊,行凶之前再穿也来得及嘛。”